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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李向東喝了一口擺在他前面的礦泉水。

他說,今天這事件,大家都太激動,但是,不管怎麼說,企業的保安也不能先動手打人。他說,這是張老闆的錯,平時,對保安的教育管理還不夠。張老闆要付主要責任。他說,張老闆也在這,現在,我談談對這事的處理辦法,如果大家覺得對,就照辦,如果覺得不對,大家再協商。他說,所有受傷村民的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補助都由張老闆支付。

李向東問:“大家有沒意見?”

沒人說話。

李向東等了兩、三分鐘,問:“不說話,就當大家同意了?”

張老闆說:“那營養費、誤工費,應該有個具體數吧?”

李向東對張老闆說:“你放心,城郊區政府有具體標準,不會漫天要價的。”

他對大家說:“沒有意見的話,這事就這麼定了。由城郊區政府協助督促張老闆做好這件事。”

坐李向東身邊的老人說:“其實,我們的人也有不對的地方。”

第十六章 左右為難(3)

李向東笑著對老人說:“既然,張老闆都不計較了,我們就這麼定了,好不好?”

老人翹著鬍子點點頭。

李向東問:“整個事件的起因是什麼?”

他看了看大家,然後,自問自答。

他說,是城郊區政府沒有及時掌握波浪村村民的意向,或者說,沒有重視村民們的意見。村長已經多次向區政府反映了情況,卻沒有引起區政府領導的重視,沒有及時做好調解工作。波浪村的村民只好採用這種方法逼迫區政府重視,逼迫區政府解決問題。

他說,當然,在這裡,我並不同意波浪村的村民用這種辦法來解決問題。但是,事情發生了,區政府首先要檢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要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他說,我的意見是,城郊區委書記、區長必須馬上向波浪村的村民作深刻檢討,至於採用什麼樣的形式,城郊區提出一個方案。這事沒得商量,以我說了為準。

如果說,李向東對傷人事件的處理還給張老闆留一點商量的餘地,那麼,對城效區政府的處理卻是一點情面也不給了。他想,自己人怎麼嚴厲都好,可以關上門慢慢解釋清楚。現在,他要給波浪村村民一個辦事廉明,公正不阿的好印象。

他對城郊區區長說:“下午下班前,你就要把方案交給我。這事由我督促落實。”

城郊區區長說:“我馬上辦這事,馬上辦這事。”

接下來要說的,便是波浪村村民要求政府解決的問題了。

李向東環視一眼會議室,臉上有了笑容。

他說,波浪村村民提出的要求,我歸納了一下,主要有這麼幾點,一,土地本來是村民的,在這次使用權的轉讓中,要得到應該得到的利益;二,在整個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中,可能存在腐敗現象;三,政府沒出面處理這件事。

李向東對大家說:“不知道我有沒有聽漏了?大家有沒有其他補充?”

他問身邊的老人:“除了我說的,村民還有什麼要求?”

老人說:“就是這些了。你歸納得很全面。”

李向東對大家說:“第三點,我就不多說了,大家剛才都看見了,政府肯定會出面處理這事,區政府不出面,市政府一定出面。政府不為大家做事,還是政府嗎?”

他說,我主要講講前面兩點。村民應得的利益,有沒有腐敗現象?

他說,土地不是任何人任何團體的,土地是國家的。所以,農民耕種土地要繳交公糧,繳納農業稅。幾千年來,不管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還是現在的社會主義社會,都是這麼做的。這兩年,國家雖然出臺了惠農政策,免除了農業稅,但是,並不表示,這土地就不是國家的。

他說,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要經縣(市)一級政府同意,否則,將視為非法行為。張老闆這塊地的使用權,八年前,政府已經同意轉讓給了老闆鍾,政府也按當時的補償價補償給了大家,我想,這個大家比我還清楚。

他說,我在聽取大家意見時,發現大家有這樣一個誤會,以為政府從老闆鍾那收回了這塊地的使用權,然後,又把它轉讓給張老闆。事實並不是這樣。這塊地的使用權的轉讓,只是張老闆和老闆鍾之間的交易。張老闆需要這塊地,老闆鍾出的價錢張老闆又能接受,這土地的使用權就易主了。這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

一直都沉默的村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