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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部分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比干生壽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漢書百官表及何武傳,壽是盧江人,與比干居郡絕遠,東觀記乃以為比干生壽,恐非也。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壽生顯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書何武傳,壽子不見名字,名顯者乃武弟,非壽子也。

一四八七頁一0行三遷五官中郎將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張酺傳作“左中郎將”。

一四八七頁一四行故能挾幼主*'之'*斷據刊誤補。

一四八八頁一一行敝冒死切諫按:陳景雲謂“永言”二句乃直指恢﹑敞言之,非獨謂敞也,注“敞”上脫“恢”字。 後一頁

後漢書卷四十四 鄧張徐張胡列傳 第三十四

鄧彪字智伯,南陽新野人,'一'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興初以功封鄳侯,'二'

仕至勃海太守。彪少勵志,修孝行。父卒,讓國於異母弟荊鳳,'三'顯宗高其節,下詔許焉。

注'一'續漢書曰:“其先楚人,鄧況始居新野,子孫以農桑為業。”

注'二'鄳音莫庚反。

注'三'本或無“荊”。

後仕州郡,闢公府,'一'五遷桂陽太守。永平十七年,徵入為太僕。數年,喪後母,辭疾乞身,詔以光祿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車都尉,遷大司農。數月,代鮑昱為太尉。彪在位清白,為百僚式。視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賜策罷,贈錢三十萬,在所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又詔太常四時致宗廟之胙,'二'

河南尹遣丞存問,常以八月旦奉羊、酒。'三'

注'一'東觀記曰:“彪與同郡宗武伯、翟敬伯、陳綏伯、張弟伯同志好,齊名,南陽號曰‘五伯’。”

注'二'胙,祭廟肉也。禮,凡預祭,異姓則歸之胙,同姓則留之宴。彪不預祭而賜胙,重之。

注'三'東觀記曰“賜羊一頭,酒二石”也。

和帝即位,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賜爵關*(中)**'內'*侯。永元初,竇氏專權驕縱,朝廷多有諫爭,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嘗奏免御史中丞周紆,紆前失竇氏旨,故頗以此致譏,然當時宗其禮讓。及竇氏誅,以老病上還樞機職,詔賜養牛酒而許焉。五年春,薨於位,天子親臨吊臨。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也。

祖父況族姊為皇祖考夫人,'一'數往來南頓,見光武。光武為大司馬,過邯鄲,況為郡吏,謁見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與俱北,到高邑,以為元氏令。遷涿郡太守。後為常山關長。會赤眉攻關城,況戰歿。'二'父歆,初以報仇逃亡,'三'後仕為淮陽相,終於汲令。'四'

注'一'皇祖考,鉅鹿都尉回。

注'二'關,縣,屬常山郡,今定州行唐縣西北有故關邑城。東觀記曰:“況遷涿郡太守,時年八十,不任兵馬,上疏乞身,詔許之。後詔問起居何如,子歆對曰‘如故’。詔曰:‘家人居不足贍,且以一縣自養。’復以況為常山關長。會赤眉攻關城,況出戰死。上甚哀之。”

注'三'東觀記曰:“歆守嚱長,有報父仇賊自出,歆召囚詣合,曰:‘欲自受其辭。’既入,解械飲食,便發遣,遂棄官亡命,逢赦出,由是鄉里服其高義。”

與此不同。

注'四'東觀記曰:“歆為相時,王新歸國,賓客放縱,幹亂法禁,歆將令尉入宮搜捕,王*(自)**'白'*上,歆坐左遷為汲令,卒官。”

禹性篤厚節儉。'一'父卒,汲吏人賻送前後數百萬,悉無所受。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注'一'東觀記曰:“禹好學,習歐陽尚書,事太常桓榮,惡衣食。”

永平八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楊州刺史。當過江行部,中土*(民)**'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於濟涉。'一'禹將度,吏固請不聽。禹厲言曰:“子胥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遂鼓楫而過。歷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吏民希見使者,*(民)**'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注'一'酈元水經注曰,吳王賜子胥死,浮屍於江。夫差悔,與髃臣臨江設祭,修塘道及壇,吳人因為立廟而祭焉。

元和二年,轉兗州刺史,亦有清平稱。三年,遷下邳相。徐縣北界有蒲陽坡,'一'

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數百頃。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