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們,頭髮上面都是蜘蛛絲,光著身子,就穿著一條小內褲,託普走路還一瘸一拐,手中都拿著把手槍,他心裡非常感動,“沒事,就是到裡面看看,也沒有發現什麼,連大點的蜘蛛都沒有發現。”
“老大,你知道進來多久了嗎?快三個小時了,我們還以為你被大蟒蛇吃了。”
“讓你們擔心了,我們走吧,不過裡面好像更好一點,要不就搬到裡面來吧。”
“老大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客氣了。也好,這裡比外面乾燥多了。”其他幾個也表示同意。
不一會兒,留下腿腳不便的託普,其餘的幾個人都出去拿東西,在這裡睡泥地也比在外面睡那些溼漉漉的樹枝強。
暴雨來的快,去的也快,第二天出到洞外,已經天氣晴朗,豔陽普照,小傢伙的身體各方面都比較強悍,這裡面的氣溫也不低,他們都沒有生病。
洞口外的空地上都是他們的衣物,幾個小夥伴都脫的光光的,反正都還小,也沒有害羞的感覺,迪恩和託普是黑人,當然黑溜溜的,不過身材很健壯,小胸肌鼓鼓的,手臂粗長有力。卡斯基是白人,是來自俄國的孤兒院,身上白得耀眼,納卡斯是南美的部落出身,棕色的身體在金秋的眼中最為漂亮健康,一付陽光的樣子,約翰遜也是白人,出自美國,不過也是底層,臉上雀斑比較多,也很壯實。金秋還是一副小屁孩的樣子,笑起來的時候很可愛,一邊是深深的酒窩,很迷人,現在卻是一副小大人的樣子,老氣橫秋的,正光著屁股和他們圍著看地圖。
“這種地圖也只有黑熊才能畫的出來,什麼狗屁啊!”上面的集合地點就是一棵大樹,旁邊有一個小湖泊,還有一片草地。可是他們一路走來,到處都是大樹,湖泊雖然沒有見過幾個,小水塘不少,草地更不用說了,很多時候以為能走上去,可是腳竟然陷了進去,要不是見機快,可能已經葬身草潭沼澤之中。
“就是大概的地點,這個小山也有註明,我們該往哪裡走啊,前面好像沒路了,如果再繞路的話,我敢肯定會迷路的。”
“先不管了,反正有的是時間,要不我們留在這裡吧,修養幾天,肚子餓壞了,能不能先找點東西吃?”
託普一說,大家的肚子馬上咕咕直叫,昨天就吃了幾個水果,肚子還真的餓了。
“好奇怪哦,這個地方好像連一隻大點的動物都沒有。”約翰摸著肚子說道。
只有金秋才隱約明白,這可能跟洞裡面的那個死人有關,摸了摸手中看不見的戒指,感覺就像活在夢裡面一樣。
“好吧,留下兩個人,其餘的跟我們出去打獵,先休息一天吧,反正離目標區已經很近,就是再難的路兩三天也能趕過去。”金秋下了最後決定。
第二十四章 棲息山洞
託普和約翰留下,其餘的人穿上曬得差不多幹的衣服,整理一下,子彈滿膛,迪恩和卡斯基拿著砍刀,前面開路。
叢林之中一片鳥叫聲,可惜太小了,塞牙縫都不夠,槍聲一響,肯定全跑光了,要是找到羚羊那些大點的東西,才夠他們幾個人吃,別看他們現在還小,可食量都不小。
在小山周圍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眼尖的金秋終於發現前面有一大群角馬,正在一片草地上面吃草,再往旁邊一看,密林之中有幾隻獅子正在虎視眈眈,隨時準備撲過去獵食。
“噓”的一聲,手指豎在嘴前面,接著指著前邊的角馬,再指指林中的獅子,發現獵物了。這下大家開始精神起來了,金秋揮了揮手,示意大家貓腰走過去,打死一隻再說,今天準備吃烤角馬肉。
可是機警的角馬群很快發現了他們,它們是群居的動物,對這幾個古怪的小傢伙並沒有放在心上,只是不時抬頭看著密林中的那幾只獅子。
看到獵物輕視他們,大家都站出身來,大搖大擺的走了近去,在離三十米左右的時候,角馬終於開始重視起來,有幾頭警惕的看著他,腦袋上面是像牛一樣的尖角,對著他們,像在向他們示威。
“好了,就這裡,那匹看到沒有,正在吃草的,剛好夠我們吃的,也抬得動。”金秋指著中等大小的一匹角馬說道。
小夥伴的槍法都不錯,迪恩和納卡斯拿起手槍對準那匹角馬,砰砰幾槍,那匹角馬身上冒出幾個血洞,不一會兒便撲倒在地,一直抽搐,眼看活不成了。這群角馬聽到這麼大的槍響,開始朝著後面跑開了,遠遠躲了開去。
那密林中的幾隻獅子好像也被驚嚇到了,低吼幾聲,也躲進叢林,一下子就看不到蹤跡。用槍打獵就是爽,有獅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