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笙。”身邊,磁性好聽的嗓音徐徐響起。“別收拾了,坐這兒陪我說說話。”
他大他三歲,卻每一次對待她的態度,都太過成熟。
望著他,腦海裡浮現剛剛進門他看著秦思的目光,那才是男人看著一個女人的目光,而他對她的目光,絕對不是在看一個女人,是在看一個被自己照顧到大的小女孩……距離啊,這就是距離。
歡笙閉了閉眼,微笑的面對著他:“嗯?怎麼了?”
“這兩天去哪兒了?”南晨劍眉一蹙,伸手幫她理了理額前的碎髮。
他如星閃亮的眸子流露出擔憂,“過的還好嗎?不許讓自己受苦<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有你那麼一個大人物護著,就連我自己都不敢讓自己過的不好!沒有受苦啦,我,過的很好……”
歡笙對他溫柔的笑了笑,強調道:“是真的!!!”
“在哪兒過的?”
“孫心圓的老家。”
“鄉下?”
“鄉下怎麼了!”
姜南晨直直的看著她,歡笙被看的心生忐忑,她摸了摸自己的臉,低頭道:“怎麼了?”
“我訂婚的那天,伯父和伯母也來參加了,他們現在就住在當初以你名字命名的酒店,你要去見見他們嗎?”
歡笙抬起頭,南晨的聲音順著她的呼吸聲,一點點的同步,傳到她的耳朵裡,而他的眼睛雖平靜的看著她,卻專注到沒離開她分毫。
“你知道,我爸媽這次來的目的的,是不是?”她眼神哀愁,口齒清晰深刻,“他們是要帶我走……”
姜南晨從她的身邊走過,眼神深沉了下來。
其實,還真的是很捨不得,也很不習慣沒有她的南城……
歡笙慢慢的轉過身,黑白分明的雙眸凝視著他高大的背影,許久,她故作輕鬆的說:“就算要走,也要在你結婚以後,是的,你的人生大日子總要有我的存在的。”
說完,她拉著行李箱離開了房間。
而姜南晨隨後也跟了出去,從二樓上居高臨下的看到客廳裡兩個女人面對面站著,他雙手揣著褲袋,緩步下樓,就聽到秦思的柔聲細語——
“我和南晨結婚的那天,你來做我的伴娘好不好?”
而歡笙的回答是:我想做客人,只要見證著你們的幸福就好。
不要做伴娘,不要參與到這件事來,不要親手把他推給別的女人。因為只作為觀眾看著他走向別的女人這感覺,已經很難過。
暗戀最痛苦的事情不是連喜歡都不能說,而是還要拼盡全力的假裝:你不愛他,而是還要裝作很開心很欣慰的樣子恭喜他:結婚快樂……
看著歡笙離開後,秦思一轉身,就望到姜南晨不復情意的涼涼的目光,他口吻淡淡,卻透出平靜的危險:“如果我沒有記錯,你早就邀請了你的閨蜜作為你的伴娘。”
身軀,一僵。
秦思緊繃著呼吸,“伴娘也不是……只能有一個。”
姜南晨菲薄的雙唇彷彿輕微的扯動了兩下,似是譏諷,俊美的容顏都沒有轉向她,手執紅酒,他眺望著大門口歡笙的背影,慢慢的說:“明天和我去見見背叛我的人。”
關於歡笙的話題,就此跳過。
秦思鬆了一口氣,邀請歡笙做伴娘的確是試探歡笙有什麼反應,卻沒想到歡笙竟然會毫不遮掩的直接拒絕,讓她一時間亂了心思<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歡笙絕對是喜歡南晨的吧,不然,和南晨的關係那麼好,怎麼就能拒絕做南晨妻子的伴娘呢……
那,南晨知道嗎?
她緊張的蜷起了手指,說:“好!”
背叛姜南晨的人,讓公司近期來最大的收購計劃落敗,整整一年的心血功虧一簣,如今,做了對面公司的狗。
這隻現在耀武揚威的狗,曾得到過姜南晨最深的信任,大名:高之……
酒杯,被姜南晨放下,背後的秦思瞳孔一縮,知道,姜南晨狠起來的時候,有多狠,讓你永遠也不敢想象他溫儒的樣子,因為……那簡直不可思議,竟然是同一個人。
夜晚。
姜南晨的別墅裡空蕩蕩的,沒有人氣。
他在她的房間裡看到了她無聊時候寫下的東西:“曾經看到一個故事,一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