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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新時代 第197章 唯利之族

清晨,一輛黑色寶馬牌轎車悄然的在大街行駛著。

駕駛著轎車的施裡帝芬踩動了油門,似是隨意的地朝後視鏡裡望了一望,發現一個孩子牽著一條狗在人行道上跑著。這時,空氣中傳來了軍樂聲,一支衣著華麗的軍樂隊從一個很高的建築門廊裡走了出來,然後他們就走上了街道,一旁還有一些圍觀或站在那裡行禮的軍人。

施裡帝芬慢慢地變換了車檔,稍稍地剎了一下車,朝著小孩讚揚地微笑了一下,然後才轉彎向市中心駛去——在地鐵的附近還有幾處自動電話可供使用。

在菲舍爾馬爾克大街的小酒館裡肯定可以向外面打電話——在固定的地方打電話沒有一絲好處,因為在那裡無論什麼談話都會被區秘密警察記錄下來,再說對一直以來,施裡蒂芬都在嚴密而謹慎的對待著一切。

根據帝國1934年6月7日頒佈的一項法律,每一家飯店、旅館、酒吧、咖啡廳、啤酒店的老闆都有義務與當局進行合作、要把行跡稍有嫌疑的客人都報知當局。如果去你處飲啤酒的客人既不刮臉又衣著邋遢,或者與之相反穿著過於講究,尤其是身穿外國式樣的服裝,英美式樣的服裝與德國服裝完全不同,可以一眼認出,如果客人哭哭啼啼,或者忘情地發笑,總而言之,如果他稍有別於一般的群眾,就應立即向警察局報告。

既然茨崗人和猶太人嚴禁下飯店、咖啡廳和旅店,因為他們屬於應被消滅之列的劣等人,而且那些在戰爭爆發之後被驅趕到帝國的法國工人和波蘭、南斯拉夫、蘇聯的“豬”也披嚴襟光顧公共場所,所以進行全面監視的懲治法令就理所當然地落在元首動人地稱作為“上等人種”的頭上了,他們這些“上等人”正是被監禁在所謂的“日開曼民族偉大帝國”這所巨型的集中營裡,正是在那裡戈培爾博士的宣傳機構時時刻刻在重複著“每個帝國臣民都擁有一切自由和自等的權利”。

……施裡帝芬在地鐵站旁稍事停留以後,繞著自己那部沾滿塵土的“寶馬”牌汽車轉了一圈,留意到警察偶爾會留意到自己的汽車後,心裡想應該馬上衝洗一下汽車,否則警察可能會層層向上報告。

作為一名國防軍參謀部的官員,施裡帝芬的汽車號碼是政府部門的號碼;每一組字母都分別上報有關帝國各部,這樣既便於監視大街上車輛來往的情況,對於“中層”官員外出行動的專門報告,每日由交通警察的專門部門來進行記錄對於公務車輛不按通常路線行車情況的報告交秘密警察處理。

在公用電話亭中的,施裡蒂芬向電話機內投送了兩枚十分尼的硬幣,同時似乎是欣賞著街頭的美女一般,打量著周圍,一副典形的花花公子模樣,電話裡傳來稍長的盲音讓的施裡蒂芬緊張了起來。

“為什麼沒接電話?不會有什麼意外吧?”

作為的一名國防軍參謀部的官員,施裡蒂芬知道,在中德兩國表面的友好之下隱藏著什麼,過去的半年中,德國用破獲4箇中國特工諜報網,抓捕了的39名為中國效力的德國人和九名中國間諜,從而向中央調查局和國防軍情報局示威。而相應的,負責國內反間諜工作的中央警署立即以破獲6個德國間諜網路,抓捕123名為德國情報機構效力德裔、華裔間諜以及13名德國間諜作為反擊,幾乎每一次間諜案發生後,雙方的大使都會先抗議,稱這是“對友好國家的汙衊”,但在另一方面,雙方並不會處決對方的間諜,而會迅速的在義大利實施間諜交換。

兩國間的這種微妙的關係,或許並沒有影響到兩國的關係,但對於在兩國活動的兩國特工人員而言,這無疑加得了他們的心理負擔,對於施裡蒂芬而言正是如此。

1917年,移民美國的施裡蒂芬的父親乘“祖國號”遊輪再次移民中國,對於7歲的施裡蒂芬而言,在美國的四年記憶是痛苦的、不友好的,幾乎人生最愉快的一切都是中國度過,10年前,22歲的施裡蒂芬回到德國,隨後在“所有日爾曼人都應為祖國效力”的號召下考入軍校,進入國防軍參謀部。

儘管為自己是日爾曼人而自豪,但在另一方面,施裡蒂芬從來沒有忘記自己的另一個祖國,在中國有著自己最美好的回憶。

……同鮑爾曼會見以後——向上一次一樣也還是在歷史博物館附近他的汽車裡,——施裡帝芬多多少少才瞭解到,為什麼他的迴歸對國內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我們需要掌握德國防軍的動向,以確保我們在某些特殊的時期,有利於我們的外交決策!”

作為一個日爾曼人,出賣日爾曼德國這個決定是痛苦的,儘管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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