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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生俱來的壓迫感說來就來,向晚別開視線,沒勇氣和他對視,含糊一句:“我今天有點累,想早點睡,如果沒什麼事的話,我改天再陪你好了……”

說完,她邁開腳步就想走。

唐辰睿一把抓住她的手。

手上沒有控制住力道,漸漸對她用了力。她在難過什麼,他再清楚不過,他不會說出來給她心裡再添一刀,只想替代那個缺口而已。可她分明一點機會都肯不給他,不僅不給,甚至連解釋都不想。誰說席向晚不會薄情?認識了她、調查過她之後,他才真詫異,從年少到現在,原來對感情,她竟能有這麼持續的表達,有這麼持續的悲傷。而且這種悲傷不是那種悲傷,沒有大起大落,更傾向於滲透,因為已經經歷過感情的結局,所以再次談愛的時候就格外漫不經心。

像是最終還是心軟,決定對她縱容。唐辰睿放開她的手,微微笑了下:“去睡吧。”

“嗯。”

向晚點點頭,雙手插在睡衣口袋裡,朝臥室走去。

走到房間門口的時候卻被一隻小東西拉住了,唐辰睿養的那隻荷蘭小兔咬住她的褲腳管,默默地望著她:姐姐!留下來留下來吧!乃要有集體榮譽感!

向晚頓時心軟,彎腰想去抱它,唐辰睿沉靜如水的聲音忽然傳來,示意小兔:“過來。”

向晚微微尷尬地抽回手。

嗚……

小白兔乖乖地放開她的褲腳管,看了她一眼,然後轉身跑去唐辰睿身邊。辰辰的話不能不聽,衣食父母啊。

向晚訕訕地走進臥室,關門的時候終究因為心裡那一絲愧疚感而抬眼向他望去。唐辰睿彎腰抱起小兔的畫面立即落入她眼簾,她看見他的表情,冷靜自持而溫和。唐辰睿專情的樣子很動人,然而這種樣子他不是單單對她才有的,甚至對兔子他也會有,分不清真心在哪裡。這樣的男人哪裡像是會受傷的樣子?遠不必她擔心。

於是向晚關上了門睡覺,錯身的一瞬間錯過了唐辰睿抬眼望向她的視線。

……

因為回憶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席向晚這一晚沒有睡好。

下午那三個人的態度,她看在眼裡。席家的態度就是席母的態度,這麼涇渭分明的做法,無非是要她明白,她不可再犯一次年少時代的錯。

其實她怎麼可能再犯呢,阿姨明顯是多慮了。

事實上席向晚並不驚奇當她發現自己的心已經給不出熱情,也給不出眷戀和感傷。她只是一再地想著,過去犯過的錯,她切切不可再犯了。

十六歲,她單戀一個人。

那個時候她還沒有認識程亮,也沒有認識檢察長,更加沒有認識唐辰睿。於是席向桓,只有席向桓。席向晚生命裡只剩下席向桓這一個男性。

如果席向桓像童話故事中的惡毒父兄那樣,整天給這沒血緣關係的妹妹穿小鞋的話,那麼事情反而好辦多了。該打就打,該恨就恨,無論恨得如何牙癢癢,也遠遠要比喜歡上他好得多。

要說,席向晚的運氣真是很不好,席家生出了一個席向晴這樣的變態,可席向桓卻偏偏是個君子。君子是個什麼概念?就是他不是對她好一天,而是對她好每一天。試想,一個二十一歲的年輕男性,硬體過關軟體夠硬,並且把你當做他的生活重心,這對一個十六歲的花季少女而言是個什麼滋味?席向晚再不開竅也還是個土生土長的地球人,敵不過青春期生理心理的微妙誘惑。

於是,思想不堅定的後果是什麼?很簡單,小席同學毫無意外的,早戀了。

失戀是頭痛,暗戀是偏頭痛,這話不假。

喜歡一個人其實很簡單,看見他會開心,看不見他會想念,看見他和別的女孩在一起會神傷。反反覆覆,如此而已。

十六歲的席向晚單戀席向桓單戀得情真意切,但一味搞地下活動有個毛用,反而加速空虛和精神損耗,最後席向晚咬咬牙做了一個決定:崛起吧!鋌而走險吧!

——憑心而論,小席同學的膽子不大,臉皮也不夠厚。

所以她註定無法成為‘郎怕女纏’典故里的那些悍女,所謂的崛起也無非就是鋌而走險寫封情書而已~~~

說起來,那個時候的民風還是很樸素的,情書的流行方式也趨向於保守型,很少出現‘某某某,我愛你愛到好心痛!’這種叫人雞皮疙瘩掉一地的話,也絕不會出現‘老子看上你了,做我女人吧?’這種讓人虎軀一震的話。

席向晚這種規規矩矩的好學生寫起情書來就更樸素了,全文很短,只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