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
挑個方向往前走,找到家賣衣服的商店,不是名牌,這種時候沒必要糾結,隨便買了件羽絨服、牛仔褲,再加件高領羊毛衫,刷卡付錢後拎著東西往回走。
這回在旅館門口,遇到一位年輕白人,蘇木記得他是隔壁酒吧老闆,昨晚還送給自己一杯龍舌蘭。
正打算問昨晚的事,聽見對方開口道:“真是太好啦,我還以為你們已經走掉,昨天你說請所有客人喝酒,後來卻沒錢結賬,用表跟車鑰匙抵押,不過我並沒有在酒吧門口看見法拉利。
我並不懂手錶,請你支付給我三千美元,這兩件東西你可以拿走了,還有,你的行動電話被你自己摔壞,也在這。”
好吧,是來要債的,蘇木不記得自己請別人喝酒,但東西都在對方這裡,估計應該沒亂說。
接過手錶跟鑰匙,行動電話沒用了,只把電話卡拿出來裝進口袋裡,戴手錶時候告訴酒吧老闆:“我待會兒就取給你,昨晚是你送我們住在這裡?
“差不多吧,當時擔心你們出麻煩,於是我跟出來。
見到你和你的女伴搖晃著走進這裡,沒錢付房費,服務員不給你們住,你說自己是億萬富翁,還說要揍他,是我幫你們付了錢。這三千美元一定要給我,要不然我只能報警,既然是億萬富翁,該不會拿不出這點錢吧?”
“……原來我喝醉之後這麼厲害!”
蘇木滿臉無奈,繼續說道:“這真是百達翡麗,十三萬五千美元買的,我也真有幾億美元,你等等,把衣服送給她之後,我就去銀行拿錢給你。”
酒吧老闆壓根不相信,只當是裝有錢騙姑娘的窮小子,開酒吧那麼久,什麼套路都見過,要不然哪會一大早就來要錢。
語氣開始不耐煩:“就當你說得是真的,三千!一美分都不能少!我跟你進去,在房間門口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