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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最私密的地方,只有我能佔據,獨一無二,為我所有。”

“皇兄大可以那麼做,臣弟如今是籠中之鳥,俎上魚肉,任君品嚐。”羽歌夜嘴角翹起動人的弧度,嘴唇形成笑容的時候,輕擦著羽良夜的手指,誘惑至極,“昨天,皇兄不就初嘗禁果了?”

羽良夜撫摸著羽歌夜的嘴角,微微退開,看著他的眼睛:“可是如果我那麼做,是不是連你的演戲都看不到了?我心裡有著可恥的慾念,卻又貪圖你的感情,可是我卻哪一樣都不敢輕碰,我怕,我真的很怕,歌夜,你告訴我,我有沒有得到你的那一天?”

羽歌夜慢慢掰下他的手指,冷漠的看著他:“讓我去不夜城吧,至少,我還能誠心叫你一句皇兄。”

羽良夜眼角眉梢都因憤怒而皺起,他猛地把羽歌夜壓到桌子上,手掌粗暴的把羽歌夜的衣服撕扯開,整個手掌都探進去,胡亂撫摸著羽歌夜的胸腹,羽歌夜一動不動的看著他,任他為所欲為。

“你為什麼不掙扎?”羽良夜停下動作,懸在羽歌夜的身上問他。

羽歌夜躺在桌子上,仰頭看著屋頂,空洞而冷酷:“哥哥,從你坐上龍椅的那一天,我們之間,就不可能留存任何的感情了。若是你沒有這樣的覺悟,那張椅子,遲早會不屬於你。”

羽良夜抽出自己的手,壓在他的身上,雙手撐在羽歌夜臉頰兩側,用拇指輕輕撫摸羽歌夜的臉頰,痛苦地說:“去不夜城吧,給你一點時間,也給我一點時間。”

羽歌夜抓住他的手從臉上掰下,扣住之後挪到一邊,偏頭看著門口,不肯說話。穿著寶藍色便袍的羽良夜從他的視線裡走了出去。羽歌夜起身,漠然整理自己的衣服,卻在觸到領口的時候動作一頓,那裡有一點很細的水跡,若不是偶然,他或許就會忽略。他捏著自己領口,手指細細揉捏著那一塊衣物,眼神晦暗難明,如有所思,如有所愁,猛然他脫下自己這件衣服,兇狠地甩在地上,看著萎靡在地的絲綢,再抬頭看看空無一人,只剩陽光的院落,幽幽嘆息。

悅王羽歌夜,大隆皇朝永樂新帝冊封的第一位王爺,只用了十輛車駕,就拉著所有家當,離開了雲京城。這位先帝太鳳嫡出的天潢貴胄,曾經叱吒雲京威行大隆,轉戰千里戰功彪炳的王爺,出京之時竟無一人相送,連當朝皇帝都沒有派禮部官員代表致意。

然而在離京十里之後,紫禁城一道諭令命悅王靜候,旋即又發旨命悅王照常出發,行至五十里時,聖旨命悅王獨自回京,卻在雲京門口被一道聖旨攔住,再次返回趕赴封地的車隊,三日後又一道諭旨進入悅王車駕,並無公讀,帶回京後並無迴音。來到鄭州邊境之後,又接連有三道諭旨,最後一道諭旨,悅王並未開啟,直接讓宣旨官帶了回去。抵達不夜城後,聖旨著鄭州州牧悉心伺候悅王,有求必應。等到悅王來到悅王府,最後一道諭旨到來,名悅王安居樂業,此生不得離鄭州一步。

這件發生在歷史上關係最詭異莫測的兄弟間,眾說紛紜的事件,史稱“永樂十詔”。

作者有話要說:太子哥哥的心裡真是太糾結了

☆、100不夜之城

史書上對於羽歌夜在不夜城的記載是:“帝封悅王;宅不夜城;笙歌徹夜;醉紙迷金;天下奢玩奇巧,盡入城中,霓裳羽衣、流光不夜、天地仙都三舞;世之所傳;極奢極豔。”

當時世上所有奢華享樂之物,都向著不夜城匯聚,最好的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最好的歌,最好的樂手,最好的舞,最好的絲綢,最好的瓷器,最好的車馬,最好的馬戲雜耍,最好的戲劇,最好的天下第一樓,還有天下第一樓上創出的“霓裳羽衣、流光不夜、天地仙都”三大舞,窮盡了大隆所有最奢靡的景緻。悅王花了多少,皇上就給多少。

不夜城實質上的最高長官,這個曾經被悅王名頭嚇到的州牧,後來越來越大膽,盤剝剋扣,賺的缽滿盆盈。

針對悅王的《諸王行儀》規定,想要離開鄭州,要向州牧彙報,再由州牧向皇上申請,一應飲食享樂進入鄭州,都要先呈報州牧。鄭州州牧等若扼住了這位被譏諷為快活王的軟弱王爺的喉舌,悅王想要享用的,都要先讓鄭州州牧吃個夠,所謂快活王,吃的不過是剩渣,還比不過他這個州牧。

這位被當今聖上以金錢養著,準備生生養成一隻不能動彈的肉豬的王爺,除了享樂已經別無用處。

“聽說了嗎,今晚快活王又要在天下第一樓排演流光不夜舞!”街頭擺攤賣早點的小販笑嘻嘻的對旁邊書畫攤攤主說道。

那位自畫自賣的書生似乎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