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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門,看看我,真忙。不過名字倒叫的順了,我一舒心,就幹了件讓我後悔的事。下車搬那破腳踏車。

開啟後備箱,將那輛不知哪個年代的破車搬了上去,賓士配老腳踏車,別出心裁啊。

坐回車裡的時候,人也溼透了,小傢伙倒是挺有良心的,拿了剛剛那條給自己擦吉他的毛巾給我擦臉。這舉動,真挺討我喜歡的。

“去哪?”

“MidnightClub。就在前面左拐就到了。”

“你在club上班?”

“恩,那是我一老鄉開的,環境可好了,文軒你也可以去坐坐。我可喜歡那裡了。”

“缺錢,工資不夠?”

“不是,不是,”小傢伙擺擺手,“我喜歡彈吉他,我老鄉店剛開張,還沒有請樂隊,我就自告奮勇了,呵呵。”又不好意思的摸鼻子了。

把他的手從鼻子上移下來。

“真的要塌了。”

“呵呵。”臉又紅了。

容易害羞的孩子。

送他到了Midnight,下車時,小傢伙扭扭捏捏的。

“您要不要來坐坐。”小聲的問。

“好吧。”我爽快的回答。其實是很好奇小傢伙彈吉他的水平。

停好車,和小傢伙一起走進了這家Midnight酒吧。

小雖小,環境倒確實挺雅緻的,沒有亂七八糟的音樂,也沒有亂七八糟的人。

可能還沒到營業時間,酒吧人不是很多,三三兩兩的喝著酒,大部分都是有伴的。

“小宇,今天怎麼這麼晚啊。路上堵車了嗎?”“有點,主要是下雨了。”

一個男人,不,是男孩,走上前,搭著小傢伙的肩,關心的問。我仔細端詳了下,跟小傢伙不是一類人,頭髮染得亂七八糟,兩隻耳朵零零總總的掛了10幾隻耳釘,嘴上還叼根菸,痞痞的。我不禁皺了眉頭。

或許感覺到了我的不快,小傢伙馬上給我們作了介紹。

“文軒,這是我老鄉,程辰,別看他吊兒郎當的,人可好了。”

“我哪裡吊兒郎當了。”痞子男跳了起來。

“還說沒有。看看你那頭毛。”小傢伙跟我有同感。

“別鬧,這是我同事,路文軒。”

我禮貌的伸出手,那傢伙雖然還在審視我,倒也伸了手,我們也算認識了。

小傢伙把我帶到了一個比較隱蔽安靜的位置,幫我喊了啤酒,就開始準備登臺了。

“這首歌,是我最喜歡的,劉德華的‘練習’,以此來謝謝今天幫了我大忙的那位,謝謝。”

燈光暗了下來,熟悉的音調傳來。這首歌我是聽過的,但是我沒法想象小傢伙那清脆的嗓音能唱出劉德華的味道。不過他做到了,另一種感覺,卻同樣觸人心絃。

如果留下多一秒鐘

可以減少明天想你的痛

我會願意放下所有

交換任何一絲絲可能的佔有

幸福只剩一杯沙漏

眼睜睜看著一幕幕甜蜜

不會再有原來平凡無奇的擁有

到現在竟像是無助的奢求

我已開始練習

開始慢慢著急

著急這世界沒有你

已經和眼淚說好不哭泣

但倒數計時的愛該怎麼繼續

我天天練習

天天都會熟悉

在沒有你的城市裡

試著刪除每個兩人世界裡

那些曾經共同擁有的一切美好和回憶

愛是一萬公頃的森林

迷了路的卻是我和你

不是說好一起闖出去

怎能剩我一人回去

………《練習》劉德華

音樂結束好一會,才有人忽然想起來似的鼓掌。我卻一直沉浸著,並有種預感,我會一直沉浸下去。小傢伙唱完以後很久,我眼前還是會出現他唱歌時那種投入,那種悲傷,以及眼睛的專注。我有種感覺,我逃不掉了。

“文軒,文軒。”眼前閃過一隻手。我回了神。

“為什麼發呆?”他專注的看著我,我看著他,忽然間覺得這個世界只剩下了我們兩個,很狗血,但是真的,好真實。整個大廳都是暗的,但是我就是能清楚的看見他的表情,他嘟嘴的可愛樣子,就像舞臺的燈光聚焦在他一個人身上一樣。燦爛,奪目。我有種衝動,我想要他做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