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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部分

吧。若是再低兩點,你就真要擔心莫名其妙的死於喝水噎住、西瓜皮滑跤摔下懸崖之類的搞笑事件了)】

【體質(身體健康,抗災抗病程度)。五點體質(桃子妹妹……林黛玉妹妹。你還好嗎?別再哭了,小心真的會哭死的。你上次哭暈了都是好不容易救回來的。)注:由於你的身體只是被虛弱詛咒強行封印基礎屬性,你的真實屬性還在,體質依舊會在健康標準線之上,喝酒、吃飯並不需要擔心醉死和撐死,但第二天的宿醉絕對不會讓你好受的。聽話,戒酒吧!】

基礎屬性是肉身的根本,其他三樣都和靈魂有關,依舊保持原樣的施法者三圍,就暫且不論,僅僅只是虛弱成這樣的近戰三圍,就已經註定了死廢材的定位。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那種兩個傢伙都說我活該,那要從我當年留下的後手說起了……

冥府諸神是冥府規則的一部分,他們的本體是不可能離開的,這既是規則的需要,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制衡的手段,這限制比艾希諸神要嚴厲的多,卻是為了避免重蹈神明過於干涉凡間的覆轍。

而既然冥府本身代表著公正的審判,作為冥府主宰的四柱神更是無法違反最基礎的規則,他們是永遠無法離開冥府的,否則所謂的公平公正就成了笑話。

按理說,作為律法之柱的無眠者羅蘭也是永遠留在冥府之中,而這鐵規,反而是我預留的唯一後門,不,那其實不能叫做後面,只是我的能力實在特殊,“恰好”可以順著規則的要求實現轉生。

嗯,我鑽的漏洞,就是“無眠者”羅蘭,我是以無眠者和羅蘭神降的姿態成為律法之柱的,而當神降解除之後,無眠者依舊是律法之柱,永遠公正的審判之神,失去了自我反而讓其更加契合公正的含義,而“羅蘭”卻只是冥府中的一個普通死者……。

剩下的就很好理解了,這一世我只活了幾年,也沒觸犯多少神之律,甚至沒有多少值得懲罰的罪行,一年不到就完成了煉獄處罰,就很自然的重入輪迴了。

重入輪迴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正常情況普通靈魂應該是磨滅了所有的記憶和自我,重頭開始,但能夠在輪迴中保持自我的本人,可不想再多一個爹媽和漫長的可怕的童年期,每次都是在冥河中爬出來,然後找有造物能力的系統要求重頭再來的機會。

而這次若從頭再來,顯然太過浪費時間,於是,我就想起了其他擁有造物許可權的存在,或許他們會有辦法。

是的,其他的造物主,這世界上已經不是隻有創世女神一個造物主,和千百年前不同,由於一些不可預估的變故,這世界還有兩個擁有造物主許可權的存在可以讓我選擇。

其中一個不用說就是冥府了,作為冥府曾經的主宰之一,這條路稱得上完全輕車熟路,冥府諸神也會給我開綠燈。

但我若是選擇了冥府,由於冥府中的鬼族等諸族一樣無法離開,除非我投身冥界使者的冥龍一族,否則我是無法離開了冥府。

但我可一點不想轉生大蜥蜴。龍和人體有本質上的不同。那要花無數的時間去熟悉**。既然冥府走不通,而剩下唯一的選擇,就更明白直接了——夢境之森的木靈一族!

在夢境之森的範圍內,木靈一族可以把冒險者直接轉換成木靈血脈,卻不用重頭再來,這也是木靈們最受到歡迎的收費專案,她們還可以把夢境之森範圍內的死者靈魂直接轉換成新生的木靈,這顯然就是一種只屬於她們的輪迴。

我之前就說過。在陰差陽錯之間,在夢境之森的範圍內,艾米拉居然達成了創世女神的許可權。

最明顯的證據,大概就是木靈一族完全獨立的靈魂輪迴,獨立於其他世界,這顯然是這一種只屬於造物者的特權。

雖然這許可權明顯受到了限制,但作為自然種族的她們,在再造肉身上的能力上搞不好是最強的,而這也是我最缺乏的。

於是,當“大計”的執行排上日程的時候。我就親自去了趟同在拜爾的夢境之森,並交給她們一個血棺。

“……。這是我的血肉樣本。足夠了嗎?”

“放心吧,父親,我們會為你重塑一個**,當您靈魂毀滅的時候,就可以透過這個肉身復活,和巫妖命匣一樣的原理,我們知道的。但您怎麼能夠保證靈魂返回肉身?需要招魂之類的儀式嗎?”

“呵呵,咱自有妙計。”

“父親,一次性付出這麼多血肉,您的身體會變得虛弱,戰力會大減,您自己怎麼辦?”

“呵呵,咱自有妙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