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項羽的西楚王國還少二年)。
最後,劉姓皇族更疏遠的一員——劉秀,實際上他是一個平民,建立東漢王朝,中國再呈現大一統的雄姿。
一 新王朝與新社會政策
西漢王朝第十四任皇帝劉箕子,九歲時當皇帝,十四歲時,被他岳父兼大司馬(宰相級)的王莽毒死。接著是最後一任皇帝劉嬰,只有兩歲。當劉嬰五歲時,即本世紀(一)○○年代九年,王莽的佈置已經成熟,發動宮廷政變,由這一位尚不識字的五歲頑童劉嬰,頒下用深奧古文寫成的詔書,把皇帝寶座禪讓給王莽。歷時二百一十五年的西漢王朝,到此結束。王莽命名他的政權為新王朝。
中國歷史有一個現象,每一次政權轉移,都要發生一次改朝換代型的大混戰,野心家或英雄們各自握有武力,互相爭奪吞噬,最後剩下的那一個,即成為儒家學派所稱頌為“得國最正”的聖君,在血海中建立他的政權。王莽打破這種慣例,他跟戰國時代齊國的田和一樣,用和平的方法接收政權,同時也創造了一個權臣奪取寶座的程式,以後很多王朝建立,都照本宣科。西漢王朝在平靜中消失,新王朝在平靜中誕生,兩大王朝交接之際,沒有流血。
王莽是儒家學派的鉅子,以一個學者建立一個龐大的帝國,中國歷史上僅此一次。他奪取政權的目的與劉邦不同,劉邦之類只是為了當帝當王,滿足私慾。王莽則有他的政治抱負,他要獲得更大權力,使他能夠把儒家學說在政治上一一實踐,締造一個理想的快樂世界。他認為古代社會中,人人平等,可是到了後來,互相爭奪,遂發生不平等現象。富人有很多土地,窮人則一無所有。男子淪為奴隸,女子淪為婢女。幸而仍保持自由,父子夫婦,終年辛苦耕種,卻不能吃飽。為了改善這種不公平和剷除造成這種不公平的罪惡,王莽的新政府成立後,即實施一連串下列的新社會政策:
一 土地國有:私人不準買賣,恢復一千二百年以前已廢除了的古代井田制度。八口以下的家庭,耕地不得超過九百畝,超過了的土地,一律沒收,或由地主直接分給他的鄰居或家屬。
二 耕地重新分配:沒有土地的農夫(佃農),由政府分給土地。以一對夫婦一百畝為原則,不滿一百畝的,由政府補足。
三 凍結奴隸制度:雖沒有馬上廢止,但禁止所有奴隸婢女繼續買賣,以限制奴隸的範圍和數目不再擴大,使它最後自然消滅。
四 強迫勞動:凡無業遊民,每人每年罰布帛一匹,無力繳納的,由政府強迫他勞役,在勞役期間,由政府供給衣食。
五 實行專賣制度:酒專賣,鹽專賣,鐵器專賣,由中央政府統一發行貨幣(從前任何富豪,都可製造銀錢,新政府收回這種授權)。山上水中的天然資源,都為國家所有,由政府開採。
六 建立貸款制度:人民因祭祀或喪葬的需要,可向政府貸款,不收利息。但為了經營農商事業而貸款,則政府收取純利十分之一的本息。
七 實行計劃經濟:由政府控制物價,防止商人操縱市場,以消除貧富不均。食糧布帛之類日用品,在供過於求時,由政府照成本收買。求過於供時,政府即行賣出,以阻止物價上漲。
八 徵收所得稅:一切工商業,包括漁獵、卜卦、醫生、旅館,以及婦女們家庭養蠶織布,從前都自由經營,現在新政府都課徵純利十分之一的所得稅。政府用這項收入作為貸款或平抑物價的資金。
從這些措施,我們可發現王莽所從事的是一個驚天動地的全面社會改革,十九世紀才興起的社會主義,早在一世紀時的中國,就有了構想和實踐。
二 二十一年改朝換代混戰
王莽的社會改革是偉大的措施,但他徹底失敗,他的生命和他的王朝也跟著一齊喪失。我們可為他歸納出下列五項使他失敗的原因:
第一 王莽是忠實的儒家學派之徒,而儒家學派的基本精神是崇古。所以王莽的眼光不是向前看,卻是向後看。他對他診斷出來的社會病態的治療,認為只要吃下古老儒書上所用的那些古藥,就可痊癒。像土地重新分配,固然很好,可是王莽堅持恢復井田,卻根本做不到。腳步向前走而眼睛向後看,僅這一點,就註定他必然跌倒。
第二 那個時代還沒有推動這麼龐大改革的技術能力,像貸款利息和所得稅,都是“純利”的十分之一,這涉及到複雜的成本會計,當時恐怕很少有人可以勝任。同時,即令有此人才,王莽更需要一個有組織的幹部集團去執行。但他仰仗的卻只是行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