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是在看著周雲鶴的。
白小霜並不清楚,為什麼Lisa一大早從飛機場趕回公司,卻立刻來找他們談這個事情,但她清楚,這件事情,Lisa肯定這是告訴了他們兩個。
突然感覺肩膀上的任務重了很多。
白小霜覺得心情有些沉重了,特麼怎麼感覺自己有了一種兔死狗烹的悲涼之感。
***
正在逛街的路上,突然看到熟悉的人了。真實,不是冤家不碰頭啊。
居然是蓉蓉和子棋,兩個人也在逛街。
白小霜也是聽老公講了蓉蓉的經歷,對她並沒有那麼討厭了。之前覺得她是想要破壞凌宛家庭的第三者,只是她也並沒有做什麼實質性的事情,要方默調到市裡發展,都是她父母覺得他有這個實力而已。這其中有誤會和巧合,但她喜歡方默的心,確是真的。
早一步遇見的人,也未必是能夠在一起的。
白小霜聽說過一個同學的故事,這個故事是凌宛和她講的,關於初戀,關於沒能在一起。
不是蘇瑾和夏明珠。而是馮震和丁媛,白小霜的高中同學,雖然她不承認自己根本就沒有記住這
兩個名字,不過在未來的生活中,遙遠印象中的名字,卻與她的生活糾纏在了一起,難捨難分。
馮震和丁媛是高二的時候在一起的,那時候學校抓早戀抓的比較嚴,校園裡各種的地方都安置了神像頭,基本上想逃離教務處主任的法眼,是難上加難。
他們就是那時候撞到槍口上的。學校規定,必須走一個人,留一個人。一般這種情況之下,走的人無非就是換了另外的一所高中。
而馮震一氣之下,選擇了輟學,在老爸的公司裡打工,積累經驗。
雖然分開了,但他們卻沒有分手,還是一直聯絡著,知道丁媛高中畢業。馮震的家裡希望兩個人能夠早點結婚,先把舉行訂婚儀式,等夠了年紀再結婚。
丁媛的家裡很是反對,這麼早就定下婚事,再加上丁媛考上了一所外地的大學,更不可能拋下學業去訂婚了。
所以,這一對小戀人,畢業就分手了。而馮震也一氣之下,和一個認識不到一個月的女孩子訂婚了。
等丁媛畢業後,找工作,面試企業,卻發現她所在的公司是前男友的馮震的。
而馮震也沒料到會再遇到她,就開始追求她,但她並沒有答應。
作者有話要說: 卡文啊,明天努力碼字~~~今天去了公園玩,心情好多了哇~~~~
☆、男人心
馮震仗著是公司的老總,和丁媛不可避免的有很多接觸的時間和機會。兩個人接觸過程中,慢慢的找回了當初的感情,並且還有升溫的趨勢,更勝當年。
只是後來丁媛才從同事的口中得知,馮震很早就已經結婚生子了,就是當初她自己去外地上學的時候,他一氣之下臨時拉了個女孩子結婚了。
“我願你為你離婚,我從來沒有愛過她,我可以補償她錢。”被戳破的馮震認真的許諾著,而且他也是這麼做了。
先遇到的人,為什麼最後不能走在一起呢?原以為先遇到的,便是佔盡了先機,便是對的人。只不過緣分可以讓人們相遇,也可以讓人們離散。
“如果讓她進這個門,除非踏著我的屍體。”馮老太太性子倔強,不允許一個外人來破壞穩定的家庭,況且她的孫子,不能沒有母親。
“除非我死,否則我不會離婚的。”馮震的老婆,很堅定的說著一些狠戾的話,強弩之末的女人要拼上性命守護自己的幸福。
故事說到這裡,白小霜以為,他們肯定不會在一起了,畢竟,阻礙這麼大。甚至在凌宛說著他們之間故事的時候,她還會覺得馮震對丁媛只是心有不甘,只是想找回當年,只是想讓她當情人而已,畢竟大學生去做有錢的高官情婦的人很多,白小霜也有所耳聞。
可是,故事的結尾居然是他們兩個私奔了。
馮震的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燈,殺去了丁媛的家裡,丁媛的父母這才知道自己的女兒原來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但他們的女兒確再也沒回過家,因為她覺得自己沒臉回去了。
“凌宛,你說了這個是想說方默也會這麼對你麼?”白小霜竟然傻傻的問出來了,後知後覺的看到凌宛瞬間臉色變得不好。
“我不知道我和方默,我們兩個當初是怎麼在一起的,我現在有些健忘了。”凌宛說著,“我們兩個興趣相投,性格互補,有時候意見不統一也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