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告之!”
須臾,空中又下黑雲二片,化作少年,玄色冠巾,一人持黑傘隨其後,向吳拱手曰:“君欲控烏頭太子耶?控詞何擬?”吳持與觀之。少年曰:“君前擊中太子,故有此疾,今知其誤也,某為君緩頰於太子,可保君如舊,何須控告耶?”因取控詞懷之飛去。吳遽前往奪,忽然驚醒。自此所患漸愈,兩月後平復如常。
吳生兩入陰間
吳某,丹徒舊家子也,其祖、父俱在庠序。祖為人端直,鄉閭推重,歿十數年,某始娶婦,琴瑟甚篤。乾隆丙子,其婦暴卒,吳追思不已。
有朱長班者,合城皆知其走陰差,因吳治喪,彼朝夕來供役,吳因私問陰司事。朱言陰司與人世無異,無罪者安閒自適,有罪者始入各獄。吳遂懇其攜往陰司,一與妻見。朱雲:“陰陽道隔,生人尤不宜濫入。老相公侍我甚好,我豈肯作此狡獪?”吳嬲之不已,朱雲:“此事我不為,相公果堅意欲往,可往城裡太平橋側尋丹陽常媽,許以重資,或可同往。”吳欣然。
次日,尋得常媽,初亦不允;許錢數千,始允之,且曰:“相公某日可擇一靜屋獨宿,我即來相約,但衣履一切,不可使人稍為移動。稍移動,即不能還陽矣。”諄囑再四而歸。
吳自妻歿後,即獨宿於一廂屋內。至某日,吳私囑其嬸母曰:“侄今病甚,須早臥,望嬸母為我鎖房,切不可令人擅入動我衣履,此侄生死關頭也。”嬸母甚駭,問其故,不告,乃陰為檢點之。吳既入房,燃一燈於床前,心有此事,展轉不寢,私念曰:“彼原未囑我熟睡,但彼從何來招我耶?抑妄言耶?”
二鼓後,見有黑煙一線自窗隙間入,嫋嫋然如蛇之吐舌也,吳心甚懼。少頃,其煙變成一黑團,大如鬥,直撲吳面,遂昏暈。有人在耳邊悄言曰:“吳相公同去。”聲即常嫗也。以手扶起,同由門隙而出,所過窗戶皆無礙。見其嬸母房門有火光數叢,蓋與諸弟同宿於內。
甫出大門,則另一天地,黃沙漫漫,不辨南北。途中所見街市衙署,與人世彷佛。行至一處,見一大池水,紅色,婦女在內哀號。常指曰:“此即佛家所謂『血汙池』也,娘子想在其內。”吳左右顧,見其妻在東角,吳痛哭相呼,妻亦近至岸邊,垂淚與語,並以手來拉吳入池。
吳欲奔赴,常嫗大驚,力挽吳,告之曰:“池水涓滴著人,即不能返。入此池者,皆由生平毒虐婢妾之故。凡毆婢妾見血不止者,即入此池,以婢妾身上流血之多寡為入池之淺深。”吳曰:“我娘子並無毆婢妾,何由至此?”嫗曰:“此前生事也。”吳又問:“娘子並未生產,何入此池?”嫗言:“我前已言明,此池非為生產故也,生產是人間常事,有何罪過?”言畢,牽吳從原路歸。吳昏睡過午始起,面色黃白若久病者,數日方復。
月餘,吳思妻轉甚,走至常嫗家,告以欲再往看之意,常甚難之。許以數倍之資,始為首肯。如前囑嬸母鎖門,常嫗復來相約。出門行裡許,常嫗忽撇吳奔去。吳不解其故,錯愕間,見前有一老翁肩輿至,覿面乃其祖也。吳惶遽欲避,祖喝之曰:“汝何為至此?”吳無奈何,告以故。其祖大怒曰:“各人生死有命,汝乃不達若此!”手批其頰罵曰:“汝若再來,我必告陰官,立斬常嫗。”遣輿夫送至河畔,輿夫從後推吳入河,大叫而醒。左頰青腫,痛不可忍,託病臥房中,十數日始愈。
時吳有姻戚某翁病篤,吳謂其嬸母曰:“某翁某日方死。”嬸驚問之,吳告以兩次所見,並言於一衙署前,見所掛牌上姓名月日,故知之也。自後吳神氣委靡,兩目藍色,下午後即常見鬼,至今猶存。吳嬸母,法嘉蓀中表,法故悉其顛末,而為予言。
狐道學
法君祖母孫氏外家有孫某者,鉅富也,國初,海寇之亂,移家金壇。一日,有胡姓攜其子孫奴僕數十人,行李甚富,過其門,雲是山西人,遇兵不能行,願假尊屋暫住。孫見其言貌,知非常人,分一宅居之。暇日過與閒話,見其室中有琴劍書籍,所讀書皆《黃庭》、《道德》等經,所談者皆心性《語錄》中語,遇其子孫奴僕甚嚴,言笑不苟。孫家人皆以“狐道學”稱之。
孫氏小婢有姿。一日,遇翁之幼孫於巷,遽抱之,婢不從,白於胡翁。翁慰之曰:“汝勿怒,吾將杖之。”明日,日將午,胡翁之門不啟,累叩不應。遣人逾牆開門閱之,宅內一無所有,惟書室中有白金三十兩置几上,書“租資”二字。再尋之,階下有一掐死小狐。
法子曰:“此狐乃真理學也。世有口談理學而身作巧宦者,其愧狐遠矣。”
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