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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部分

徒倆收留我一起吃晚飯,席間大毛似乎有說不完的話,把這些日子以來我們倆遇到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告訴了王承乾,期間還不斷地誇著這傻姑娘其實挺好的,咱們身在江湖之中,雖然乾的是那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事,但終究生死之交也就只有那麼寥寥幾個而已,這傻姑娘雖然智力不高,但是人很真誠,咱們隨著年歲長大漸漸變得沒有那麼單純,當自己想要再純粹一些的時候卻發現那樣的感覺已經無法找回。而傻姑娘卻將這樣的情感一輩子都這麼維持著,說到底也都是苦命人家的孩子,爹孃為了錢把她給賣掉了,讓她自己出去謀生。恐怕要不了幾天就會死掉,自己是在救她,同時也是在救自己。

說道末處,大毛感慨的說,或許這就是命裡的選擇吧,除了她。我誰也不要。

王承乾先生畢竟還是愛自己徒弟的,雖然自己心有微詞,但是既然大毛如此堅持,也把這當中的道理感悟得如此之深,最終王承乾先生還是答應了,儘管這樣的答應帶著一絲他內心的遺憾。可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無法照顧大毛一生一世,等到自己百年之後,還是需要有人陪伴在大毛身邊的。

於是在那頓飯的末尾,看著大毛和王承乾的師徒情深,我不禁一邊默默地喝酒。一邊想起我前後兩位師父來,若是他們還在,我指的是任何一個人的話,或許此刻我們也會好像如此一般的把酒言歡,江湖豪情從來都不是做給別人看的,而是讓幾個知心交心之人。默默微笑,推杯換盞,然後在心裡靜靜感受。

所以那一夜,我果然又喝多了。醒來的時候已經天亮,才發現我還趴在昨晚喝酒的酒桌上,我對於那一晚最後一個印象。就是王承乾先生拍著我的肩膀說,好啊,好啊,林其山收了個好徒弟,後繼有人,他的在天之靈。可以寬慰了。

人在酒後總是容易感性,所以當王承乾先生在我醉意已深的時候猛然提到了師父的名字,我竟然腦子一熱,痛哭流涕。哭著哭著,也就斷了篇兒。

大毛和傻姑娘的婚事被王承乾看了日子安排在第二個月,由於傻姑娘沒有身份。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總是說不清楚,王承乾尋思著也不必去驗明正身了,反正這姑娘又不用去工作,只需要在家裡幫幫忙打打雜,沒事的時候給她幾顆糖,就能夠換來她一整天的快樂,這樣也挺好。於是在一個月之後,大毛和傻姑娘就在家裡舉辦了婚事,沒有邀請什麼來賓,只寥寥通知了幾個行裡的老前輩,以作見證。我是受邀人群裡年紀最小的一個,也是輩分最低的一個,所以我的座位被按照規矩安排在了最末尾,可是那天我依然很高興,原來看到自己關心的人得到幸福,自己也會感覺到快樂。

只不過那天傻姑娘果然不負眾望地在婚禮上發了飆,可能覺得這結婚好麻煩的一件事,久久都吃不到糖,於是不顧自己身上穿著新娘子的紅色衣服,也不顧及因為化妝後變得更加美麗的臉,當著所有賓客的面一個撇腿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著喊著要糖吃,急得大毛一邊喂糖一邊哄著,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了起來,大毛的餘生,估計這樣的日子會佔據他的大部分時間,既然選擇了,就默默地一路走下去吧,是苦是甜,也許只有他自己心裡知道了。

而我在大毛婚禮結束後的第二個禮拜,再一次鎖上了屋子,在門縫裡留了一封寫給大毛的信,然後我離開了家鄉,浪跡四方。

第四十八章 。二十年間

信的內容大概還是祝福為主,因為結婚後的大毛,除了日常的接單幫助老百姓之外,還要擔負起家庭的職責,即便老婆是個傻瓜。將來還要想法子傳宗接代,延續香火,這些事情,就夠得他操勞一輩子了。在信裡我告訴大毛,請他幫我看管好屋子,現在大革命已經結束了,許多因此而背井離鄉的人或許會回來,這當中有我的叔父,還有地包天的二叔,請大毛時不時幫我去走動走動,關心一下,尤其是二叔。地包天自作孽不可活,可二叔未必知道這一切,所以一定不要告訴他咱們知道的真相。

除此之外,我還告訴大毛,房子一定幫我留好,因為將來我還會回來住的,只不過我不清楚我這一去會是多久,也許一年半載,也許十年八年。

而事實上,這一次離開家鄉,一走就是十五年。

這期間,我幾乎是居無定所,去到一個城市,就小住個半年左右,瞭解不同地方的風俗和民俗,和各個地方的師傅們拜碼頭,交朋友,互相分享。我身上有手藝,且在不斷地進步,辦起事來越來越得心應手,幫助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我並不是每天都開門做事,而是當生活有了壓力的時候,才會去賺一筆錢,足夠支撐我一段日子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