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步田地,該有份挺不錯的事業了吧?
經過了數分鐘的沉默後,我對父母說:都去睡了吧,你們年紀大了不宜熬太夜;等唐戀回來我也準備睡了,酒喝多了頭暈。講這些其實是為了轉移話題,另外我也確實不希望兩位老人再陪我熬下去了。
我媽“哎”了聲;我爸說:你也早點睡吧,明天不是還要趕車嗎?說完雙雙起身去洗臉洗腳。
我坐在原地,有種失落的感覺步步逼來,同時身上也感到了寒冷。腕錶上的時針已經走到凌晨2點,整個村莊萬籟俱寂,唯有屋外水池邊,傳來陣陣“嘩嘩”的流水聲……
第六章 渾渾噩噩
回到市裡已經半個多月了,這期間基本沒閒著,大多時候是跟譚耀光廝混。天寒地凍,幾乎每天晚上我都窩在他那狹小的住處吃火鍋,喝高度的白酒。前面我講過的,自從認識譚耀光之後,我的生活就徹底被酒精淹沒,這說法是有根據的,諸位應該留意到我在這幾個章節中那麼多次提及喝酒的事吧?沒錯,我的生活已經沉淪,我的前路萬分迷茫,不喝酒又能幹什麼呢?我甚至不知道,除了以酒為樂,借酒麻醉自己之外我還能做些什麼?而我又應該怎麼去做?
耀光沒有回家過春節,市委大院的安全相當重要,他根本沒有假期。不過他倒有時間喝酒,大多是在晚上,大院裡靜悄悄的時候,他先把同事支去看門口了,自己就躲在住處辦酒菜,差不多好了就打電話給我。10幾天來都是這樣。節後家裡送了好多東西過來:臘肉臘腸,臘雞臘鴨,甚至豬油都裝了幾瓶來;耀光的姐姐說不能讓她弟弟受委屈了,家裡能吃到的小弟也必定要得吃才行。有了“好料”小譚必找我,這事已經習慣成自然,所以每次他剛打電話進來,我就知道必有口福了。
唐戀也隔三岔五跟我混些“口福”,我們從家裡出來第二天她就上班了,但卻不影響她藉口下班了找我或白班那天直接跟我去,在耀光的小住處美美地享受臘味。耀光的性格有些孤僻,但內心卻十分熱情,只但認可了哪位朋友他就會傾其所有,根本不在乎明天是否還有飯吃。因此在以後的交往中,又不斷有我的朋友加入進來,幾杯酒下肚後便無話不談了。這其中包括礦老闆王忠義和酒店老闆李官存,做保險的王乃明有時也會來客串。當然,我和我的朋友們是不會讓他“傾其所有”的,我們要麼負責酒,要麼負責菜;或者兩樣都帶了,他只負責提供“陣地”, 外加下下廚。
在渾渾噩噩的日子中,我也曾經想過許多,感覺這樣混光陰實在有負於父母,二老是那樣寄希望於我,而我卻躲在他們看不到的地方虛度年華,每天把自己整得東倒西歪的。我想我應該儘快有份工作,從而結束這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走向自己的新起點。我甚至想,假如魏敏還在我身邊,那該有多好!如果那樣我的生活就不會如此糟糕,糟糕得只有酒精才可以暫時驅走煩惱、憂愁以及無邊無際的心慌與空虛。雖然唐戀在我不設防的季節走進了我的生活,但她永遠不能替代魏敏。魏敏才是我生命中刻骨銘心的愛情,而唐戀充其量只能算個伴,是個在錯誤的時間和錯誤的地點邂逅的夥伴——搭夥的女伴罷了。
因此,我在醉後和醒來的許多時間裡堅持在聽那首《思念誰》——你知不知道,忘記一個人的滋味,就像欣賞一種殘酷的美,然後用很小很小的聲音,告訴自己堅強面對……它悲愴的旋律總能勾起我的傷感,讓我置自身於其中,如痴如醉。對我來說,這歌聲不僅僅是傳遞失戀的痛苦,更多是沉醉於對往事回憶的享受,是那種顫動心絃的超級享受。歌者就彷彿我自己,是我在躁動不安的午夜深情地在演繹這首歌,是我在吶喊,是我迷失於那曾經的愛戀,是我在追尋那遠去的快樂……是我,在癲狂地享受著那如夢如幻的過去時光……
什麼時候,痛苦也變成了享受呢?我真的好睏惑!
第六章 磕磕絆絆
唐戀當然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她認為我的舉動是怪異的,是精神失常的人才有的那種。她認為我半夜開啟音響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因此她常常提出抗議,說歌聲打擾了她的美夢,說悲悲切切的音樂影響了她的好心情。她抗議的方式首先是口頭警告,這招不靈就掀被子。初春的深夜乍暖還寒,我常常在如泣如訴的歌聲中沉醉,然而身上也常常找不到被子,原來唐戀全把被子捲到她那邊去了。
為此我們開始發生口角,我們的口角是以辯論為前奏的。以下是其中的某段辯論——
我:被子你全包了,我蓋什麼呀?
唐戀:你怎麼還用蓋被子?聽歌就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