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拳在左手掌心來了一下。
“鄒叔,另外一個人是欒元輝的話,他一定不敢說,因為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他也是從犯,就算不判死刑,也會很重的,所以,他認下較輕的罪名,這個殺人罪自然不敢說了,何況,也許有人暗中給他遞過話了,保守這個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處,他家人也會有好處……”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開。”
“多謝鄒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會兒,您先走吧,給我留一個人就行。”周森說道。
“好。”
……
黃衛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孫慶魁的房子和店鋪的契約,但她們入獄之前,都沒有拿到。
孫慶魁如今已經死了。
這些東西他藏在什麼地方,也沒有跟任何人說。
但毫無疑問,孫慶魁能藏東西的就在這棟房子裡,只是,徐春梅找過沒能找到。
而黃衛也偷偷過來找過,也沒能找到。
這孫慶魁還真是會藏東西。
周森對孫慶魁的瞭解還是十多年前,但一個人的秉性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
雖然他跟孫慶魁也就短暫的一年多的相處,可他對孫慶魁的吝嗇和冷酷是瞭如指掌。
他是絕對不會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交給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會把這份積攢的家產都吃光,用光的。
至於身後事,他可能真的一點兒都不在乎。
所以,在沒死之前,他一定會把這些東xz在一個只有他自己能找到,別人卻無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孫慶魁有一個藏東西的習慣,這個習慣不知道姜柔他們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歡把東西隨身攜帶,因為過去他帶著戲班兒走南闖北,沒有固定住所。
值錢的,除了小玩意兒之外,基本上都換成了銀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里面。
這個習慣,他是無意中發現的。
不知道這麼多年過去,他還有沒有改變這個習慣。
周森來到書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孫慶魁那本海黃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積蓄之外,也就這把二胡是最值錢的了。
只是黃衛和徐春梅不識貨,沒把他當成寶貝,如果不是姜柔奪權的話,這把二胡應該傳給她吧。
周森也喜歡音樂,不過他五音不全,樂器更是無從談起了,原身倒是會彈一點兒鋼琴,也只是一點兒,不跑調就不錯了。
不過他自身比較喜歡民族樂器,西洋樂器則興趣缺缺,這把海黃的二胡他也著實喜歡。
取了下來,已經沾了一層灰了,想來很久都沒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輕輕的一撥。
胡託下來了,裡面果然藏著一沓東西,不出所料,正是這座房子和他買下店鋪的契約。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孫慶魁本人,看來,他是哄騙徐春梅玩了一個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糊弄對方,然後,就是這假的,對方都沒能找到……
周森將契約收了起來,這些東西他沒有繼承權,但姜柔有,回頭把東西交給姜柔,讓她處置吧。
至於這把二胡,他就卻之不恭了,他也著實喜歡。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來,放入盒中,耳聽的樓下傳來一道叫聲。
周森下樓來,看到是一張熟面孔,是秦朗的一個手下,他正在樓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來找您,他在賭坊有發現。”那個綽號叫小六的年輕人一見到周森,連忙彎腰行禮道。
“什麼發現?”
“狼哥在賭坊的廚房灶臺下面發現一件沒有燒乾淨的血衣……”
“什麼,血衣,快帶我過去!”周森聞言,大吃一驚,連忙抱著二胡從樓上下來。
一路急匆匆的趕到了太平橋賭坊。
小六領著周森過去:“狼哥不讓我聲張,現在這個事兒只有我跟狼哥還有發現血衣的小范知曉。”
“嗯,我知道了,是應該保密。”周森點點頭,很快就見到了在盤點現場的秦朗。
秦朗一見到周森,就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兒,馬上迎上來:“森哥,不就吃個飯,還請自來接?”
“我這不是順路過來看看嘛,你這兒什麼時候能完成?”
“快了,估計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隨口答應一聲,然後壓低了聲音,“森哥,跟我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