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認真的、負責任的鑑別,對其中的每一個疑點都要深入研究。懷疑並不等於結論,考察過程也不是結論。懷疑是對個人學養的考驗,也是個人的權利。但結論則是關係到一個抄本的“生死存亡”,這是極嚴肅的大事,不能人為地製造“冤假錯案”。對人要如此,對一個本子也必須如此。
應該指出的是,現今發現的早期脂評抄本絕大多數都可能是“過錄本”,而不是曹雪芹的“原稿本”或是他親自譽錄的“清抄本”。有的本子甚至是“過錄本”的“過錄本”,時間已可能是在清嘉道以後過錄的。但是,它的“底本”並非是無根無據、憑空編造出來的。由於抄本是在流動中、互遞中產生的,所以出現“脂評”的“合併”、“脫漏”、“移位”、錯白字等等現象,就需要研究者細心、認真的分析,而不是“一棍子”打死了事。例如,抄本上有些批語明顯為嘉道以後或閱者或抄者後加上去的,需要細心辨識。陳慶浩先生在他的《新編石頭記脂硯齋評語輯校》一書中就將“後人”的評語厘剔出來作為“附錄”, 這是真正作學問的態度和眼光。
早期抄本上批語的作者,首先是這部小說的讀者。他們利用傳統的“評點”形式發表自己的讀後感,儘管是即興的、零碎的,但他們有權這樣作。今人不是也在運用這種“評點”形式嗎?作為讀者,他們同我們在地位上人格上完全是平等的。我們不能由自己的好惡來剝奪古人的權利和自由。
狂沙吹盡始見金(5)
由於在抄本上寫“評語”的人非止一二人,所以出現批語之間相互矛盾,毫不足怪。如果幾個人在批語行文風格、藝術見解完全一致,那倒可能是不真實的。
有人責問道:批者怎麼知道那麼多擬書“底裡”,作者怎麼可能讓他人在自己書上寫下那麼多評語……其實這位先生忘記了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