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還好,但養大了以後拿去交配,生下來的卻都是普通的小豬。
“不是香豬,是普通的小豬而已。”現在李穆的養豬場生了一大堆小豬,大部分都歪瓜裂棗的,自己養大了也賺不了多少錢,不如拿出去送人算了,這麼一想的話,就算是刁民好像也沒什麼關係了。“我打算用你們的模式,我出小豬給他們養,養大了我再回收賣出去,然後我們兩邊再分成,這樣雖然是送了錢給他們,但我也不會虧太多。”
不過就是時間長了點,到時候還得找人來收豬賣出去。不過現在聽賈宏光這麼一說,要是那幫農民把小豬給賣掉,然後冤枉李穆給他們不好的小豬(雖然的確是不好的),那不是舊債未清又添新債嗎?到時候事情越來越麻煩。或者乾脆把小豬送給他們算了?這樣李穆為羅大秘擦屁股也太明顯了吧?那些農民會不會認為李穆居心不良啊?
“總之這件事情就是麻煩啊。”賈宏光說,“不如我們來商量一下不麻煩的事啊。你的那個養豬場是要搬遷了吧?不如搬來我們平原省吧。我們平原省可是農業大省,對農業有很多的扶持政策,比山南省政策好多了。我聽說你現在那個養豬場有5萬畝?在山南省,你不可能再找到一樣大的場地了。就算有原來那麼大,條件也一定沒有那麼好。不過要是在我們平原省,佔地幾萬畝的農場多的是。我們神農公司就有好幾個這樣的農場,我們來合資怎麼樣?你出技術和豬種,我們出場地,流動資金一人一半,股份也一人一半。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可以從你那邊出。”
對於這個提議,李穆有些心動。不過他還是拒絕了:“這個,先看看吧,我那邊的事還沒解決呢。他們不給我賠償,我是不可能搬走的。”在國內,一切問題都可以歸結為官員的問題。李穆在平原省不認識人,不論理論上李穆有多少股份派出多少人員,地頭蛇神農公司隨時可以把整個養豬場佔為己有。
“你去看看我們的場地再做決定也不遲啊。”賈宏光低聲說,“我們那些農場,都是肥沃的黑土地啊。原來是國營農場,水電齊全,還有自動噴水的裝置。上頭想法子把這些農場破產了弄到我們公司裡面,要不然哪裡弄得到這麼好的地方。說真的,李老闆你趕緊去看看,一看包你愛上。”
那個農場再好也不關李穆的事情,沒關係的地方,李穆是絕對不會去做生意的說錯了,是不會去做實業又說錯了,應該說除了地產生意之外的實業。現在做實業那不是找死,借錢難,收稅多,哪個部門都要來分一杯羹,一不小心還會被官場內外勾結侵吞所有權。特別是神農公司這樣的有背景的公司,和他們合作的話,除非和他們有對等的背景,否則的話肯定會被吃得渣都不剩。
“還是先把手頭這事情弄好吧。”李穆說,“賈總,能不能把你們公司和那些農民的合同影印一份給我?或者給我一份名單也行。我想要知道一共有多少農民養了多少牛。要是沒有這個,其他什麼都是空談啊。”
“名單給你沒所謂,合同的話比較難。”賈宏光說,“原件都在我們律師那兒呢。要拿回來影印還得和他們解釋一通然後寫申請才行。”雖然大家都叫他賈總,不過事實上賈宏光在神農裡面排名並不算是很靠前,畢竟他連董事會都沒混進去呢。
第二百七十七章.豬換牛(4)
“有名單就行。”本來李穆還想自己省些事,拿那些合同來改一改就行,免得自己寫,現在看來還是得重新寫一份。這可真是太麻煩了,首先要律師寫,律師寫了又要李穆看,李穆看完了又要修改,修改完了又要拿回去給律師看,律師看完了再修改,來這麼七八輪的才能定下終稿。然後李穆又要拿去和那些農民商量,農民肯定也要提出修改意見,到時候又得來上這麼幾輪,想一想就煩死了。“大概有多少人啊?”
“我記得似乎是一萬一千多人,總共是一萬頭牛。不過不是所有人都毀約了,還是有幾千人把牛養大了。把牛養死了被我們扣了錢的大約是7千多人。”賈宏光說,“有很多人是合夥養牛的,其實這些合夥養牛的還比較好,把牛養大的機率比一個人養大多了。本來我們覺得合夥養牛肯定會產生很多糾紛,不鼓勵那麼做的呢。”
拿到了神農公司的名單,李穆就可以開展工作了。當然不能大張旗鼓告訴那些人我要來給羅大秘擦屁股,你們誰受了損失趕緊給我報上來,我一個一個來賠。那樣的話要賠的就不是一萬人了,肯定是十萬人都不止。白來的錢誰不想要呢?要摸底調查,這時候那一輛北京吉普倒是很好用。開著那一輛北京吉普下鄉,你說自己是有錢人都沒人信。
李穆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