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狂聯想到陰暗處的自己。哪管最後他們逃之夭夭,我們還是為之慶幸,這個就是好電影。
馮南飛事件我也知道,給我印象很深,多年沒有忘記。但是這部電影又拍了一次馮南飛事件,一部記錄片。並沒有去仔細專研如何拍成一部令人難忘電影。你看新聞紀實跟看電影沒什麼太大區別。
如果導演是為了說教,顯示自己對正義的理解,那不用、謝謝,我們不需要,看完也記不住。如果是所謂“光電規定“,我覺得同樣題材的電影,以後還是儘量少拍。
說了這麼多,很多人認為我是不是要美化劫匪我才滿意。不是!我想看到的犯罪片,是人與人之間的較量,而不是人與瘋狗。
社會的正能量太多,以不需要導演教我們如何看待一條瘋狗,我們想看到的是瘋狗偶爾展現出的人性,讓我從他身上看到某一面的自己。你讓我們在一條瘋狗身上找什麼,還是在馮南飛身上找帥的被綁架。
當然導演這麼拍也可以,只不過拍完是爛片,除了晃來晃去的偽記錄片的鏡頭,晃的觀眾暈頭轉向,剩下的走出影院都忘了。
當然還有馮南飛,沒有馮南飛,幾乎很少有人會想去看這部電影。這個事件本身,我認為其實根本沒有必要去拍成電影,因為事件本身一點不精彩,之所以讓大家記住只是因為被綁架的是馮南飛,如果是其他什麼人,我想大概這個事件就不一定是什麼被大家所熟知的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