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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並且要把全球的資訊都整合為中國人所需要的。因此,搬伺服器和守法是值得的。”

但是,google釋出的第一天就引起了國際媒體一浪高過一浪的“###”之聲。原因是谷歌承諾,根據中國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過濾搜尋結果,遮蔽非法資訊。然而,許多國外媒體不理解過多的網際網路管制,批判谷歌違背了自己過去的“客觀、公正、完整、不人工干預”原則。

這些批判和抗議活動讓谷歌總部的一些員工開始有了質疑之聲。很多工程師都開始懷疑這麼急迫地推出google是否明智,我意識到我必須火速飛到總部去作面對面的溝通。我立即改變了自己的工作日程表,安排了在總部和工程師的對話,因為我相信,只有面對面才能解除誤會。而這次非正式的會議,竟然有近300人參加。這幾乎是史無前例的規模。

經過長時間的耐心解釋,終於讓員工增加了對中國的瞭解,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心裡非常清楚,這次的風波還是影響了一小部分美國工程師對中國團隊的看法。他們覺得公司“世界第一品牌”的稱號得來不易,為什麼中國團隊就這麼急迫地作出有傷品牌的決策?雖然谷歌最高領導已經批准進入中國,但是谷歌是一個高度自治但又非常強調平等合作的公司,每個工程師對自己的程式程式碼有著比較大的決策權,如果谷歌中國希望迅速做出一些合格產品的話,那麼失去部分總部工程師的信任和支援將是很嚴重的事情。

ICP牌照風波(3)

麻煩不止如此,在美國媒體的批判之下,美國國會決定召開一個聽證會,要求微軟、思科、雅虎、谷歌針對多種敏感題目表態。如果說原來媒體的聲音可以用一系列“官方回應”化解,那麼國會的聽證卻必須坦白回答所有問題。這時,艾瑞克、拉里、謝爾蓋和他們的領導班子就需要決定:到底谷歌的政策是什麼?能否恪守公司的原則,化解美國國會和媒體的不解,同時還依然符合中國法律?

在這段時間,美國總部面對強大的壓力,很多人開始對於中國有些動搖。當我在山景城和謝爾蓋吃飯的時候,他對我說:“你別擔心,就算我們撤掉google,你招來的精英也一個不能少!而且就算真的到最後我們決定撤出,我們也會保留一個純粹的研發中心!” 聽罷此言,我一方面對他的支援和承諾表示感謝,但另一方面我也真的驚訝他居然在考慮撤掉google。

2月14日,在山景城那座著名的建築裡面,艾瑞克、拉里、謝爾蓋和幾位總部的高管針對這個問題,開起了破紀錄的8小時會議。谷歌是否推出google?是否要把更多的伺服器搬去中國?是否在中國開始運營?如何在中國開始運營?如何透明地到美國國會解釋我們的立場?經過8小時空前激烈的討論後,已經是加州半夜11點多。隨後公司的代表坐上“紅眼”航班,飛往華盛頓去參加2月15日的聽證。

同時,謝爾蓋撥通我在北京辦公室的電話,他說:“開復,我們討論到半夜。這是第一次我與艾瑞克、拉里無法達成共識。但聽證會就是今天,所以我們還是必須作出最後的決定,我們依然決定進入中國!”我心裡大大鬆了一口氣,謝爾蓋接著說:“明天,我們將去國會眾議院和很多網際網路公司一起做一個聽證,我們不得不坦白回答所有問題,這樣可能會給你帶來一些麻煩,你得扛一下,不過,我想對你說的是,我們支援你做google的決策。”

次日,我就給員工吃了這顆“定心丸”,我對他們說:“我們正在向有益的方向努力,但是,無論公司的命運如何,員工都不會被裁剪,因為人才是谷歌最寶貴的資產!”

剛剛解決了這次重大的挑戰,更麻煩的事情居然緊隨而至。2006年2月21日,中國某家媒體發出了一篇篇幅巨大的封面文章,題為《谷歌為何翻牆進入中國》,指控谷歌因為沒有辦合資公司營業證,所以在中國是非法經營。

這篇文章中指出:“進入google頁面,可以看到一個標註:京ICP證050124號。這相當於一個公司在中國經營網際網路內容的營業證號。不過,這個證號不是谷歌的,而屬於一家名為‘趕集’的網站。中國政府規定,任何外資企業不得在中國境內經營網際網路內容服務,合資企業如果要申請這項業務,外資比例必須低於50%。因此,谷歌如果想把它的伺服器從美國加州搬到中國北京,就必須在中國與一家中資企業成立合資公司,同時,以合資公司的名義向中國網際網路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因此,在中國網際網路的政策框架下,google顯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