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畝制度》的進步性在於平分土地的措施上,它強烈地反映了農民渴望土地和擺脫封建剝削的要求,但單憑平分土地的措施,並不能廢除封建剝削制度,也無法達到“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
因為平分土地不僅不能改變小農經濟的社會結構,反而會助長私有制的發展,貧富兩極分化就會重複出現。
正如馬克思所說:“平均分配辦法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
萌少爺也是這麼認為,萌少爺覺得,只有土地全部國有,大家都在自己的土地上做文章,在一定範圍內的買賣土地,走工業化的道路,帶動農業工業化,才是正道。
制度沒有好壞之分,只有更適合眼下資源,需要管理的資源,誰更適合,哪種制度就更好。
萌少爺要立國,繞不開體制,公司化的體制顯然不能健全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萌少爺更傾向於自己的一套特色體制。
《田畝制度》中實行財產公有,也完全違背了農民的意願。
萌少爺覺得,應該是土地國有,而保護財產私有,很簡單的道理,沒有私有的財物,誰還賣命去打仗?只有保護自己的東西,才是最肯賣命的。
太平天國初期有的佔領地曾出告示:“天下農民穀米,商賈資本,皆天父所有,全應解歸聖庫,大口歲給一石,小口五斗,以為口食而已。”
可結果呢?
此示一出,被惑鄉民方如夢覺,然此令已無人理,究不能行,遂下科派之令。
由於財產公有行不通,而軍儲卻一日不可缺,無奈只得回到允許地主繼續收租的舊秩序中來。
原因何在呢?
《田畝制度》中一面企圖把社會經濟改造成齊一化的清一色的小農經濟,另一面又企圖在小農經濟上面強加一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