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甚至與他共享生命。
羅蘭奇道:“巴哈姆斯,你們三首龍不是從小一塊兒長大的好朋友,那幹嘛不過去勸勸架,再聊會兒天,不要老是像小孩子似地粘著我。”
黑龍王又拿起一塊綠豆糕塞進嘴裡,咀嚼道:“我和麥先,扎姆卡特早就沒什麼好聊的了,過去是因為我們只有彼此,才整天在一起,現在我們都找到獨屬自己的寶物,當然就一拍兩散。”
“血龍王和銀龍王也有了乾兒子和乾女兒?”羅蘭很驚訝。
“不,是有了情人和老婆。”
“他們比你正常。”
“才不!”巴哈姆斯憤慨地跳起來,“一定要有平等的戀愛物件才叫正常?我就是不把你當戀人看,但我還是很喜歡很喜歡你,可以為你做任何事!這種感情有哪裡比不上所謂的‘愛情’了?何況扎姆卡特那傢伙還是個同性戀,我這個你口中的‘戀童癖’不比他好!?”
“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你冷靜點。”羅蘭用安撫小狗的動作安撫暴走的義父,他現在知道三首龍除了銀龍王全是心理變態,“我沒說你不好,相反,我也很喜歡你。”這是實話,雖然他老罵這個義父是腦子塞滿豆腐渣的笨龍,但二十七年的感情終究不是假的;何況從三歲簽訂共生契約到十歲,巴哈姆斯一直住在他心裡,後來也和他寸步不離,可說是全世界最瞭解他的人。
黑龍王轉怒為喜,開心地蹭著他的手掌心,像頭真正的大狗。
看到他的樣子,金髮青年也忍不住微微而笑,一向冰冷的藍眸浮起罕見的溫情。
“羅蘭,你今年還是不回迷霧森林嗎?”
“回去做什麼?”
“看望那頭你親自接生的小獨角獸唄。”巴哈姆斯舔著十指的糕屑,“還有你師父,那票花痴神——對了,他們每年都會來你這裡胡鬧一晚,那就不用了;但莫西菲斯”
“我已經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羅蘭抽回手,沉沉嘆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獵,就算沒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乾二淨,才能抱住它。這就是獨角獸,全世界最純潔的生物。而現在的我,即使洗得脫層皮,也去不掉滲入骨髓的骯髒和汙穢,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屍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惡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見。”
巴哈姆斯望著他掩不住的哀傷神情,嘆了口氣:“你是這麼想的嗎。”羅蘭輕笑一聲,瞅著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個傻爸爸,所以在你眼裡,小孩永遠是天真無邪,善良可愛的。”
“我不是這意思”黑龍王煩惱地耙耙黑髮,每次都是這樣,每當他想勸眼前的人別把自己看得這麼扁,羅蘭總是一句話打發他,要麼就充耳不聞,頑固得跟石頭一樣,堅持把自己定義為舉世無匹的大惡魔。
其實,他真的是個很好的孩子,很好很好。
驀地,羅蘭站起身,道:“到院子裡去吧,巴哈姆斯。”黑龍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羅蘭搖搖頭,苦笑著取下掛在牆上的小提琴盒。
無星的夜晚,只有一輪華貴的冷月盛放在黑絲絨的托盤上。秋季的晚風乾爽而清涼,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樣柔和的金髮和深黑色的斗篷。他身下是一頭巨大的異形生物,有力的膜狀翅膀,優雅的長尾,閃著金屬光澤的漆黑鱗片,還有形象威猛的八首——與伊維爾倫城徽上的圖案一模一樣,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頸黑龍王。
“你真的不下去?”
從最大的龍首裡傳出不死心的問話。羅蘭面無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經問過無數遍了,老答覆,來,下去點。”巴哈姆斯無奈,只好降低高度。
隨著目的地逐漸清晰,羅蘭冰藍色的眸子泛開懷念的波紋,那是座被霧氣重重封鎖的密林,即世人口中只進不出的迷霧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過得最安穩、最快樂的地方,他心中的聖域。
佇立著蒼涼古蹟的湖泊;恩師開朗而溫暖的笑靨,將他從仇恨的夢魘中拉出,洗滌心靈的澄淨歌聲和優美的琴音;老是和他爭搶食物吃的笨龍義父;喜歡撒嬌,有著純潔寂寞眼神的小獨角獸;鋪滿燈心草的空地上吵鬧的神詆們一切都是令人懷念的記憶,懷念到至今回想起來,仍然像當初離開的時候那麼心痛。
“羅蘭,你曾後悔離開這裡嗎?”感覺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問道。
“不。”羅蘭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總是要離開家的,何況生而為人,就有必須完成的事;必須肩負的責任;必須達成的願望。因為我們是如此壽命短暫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