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覽九百十二引“惟有”作“而多”。
三五一三頁七行水東至*(母掇)**'毋棳'*據前志改,詳前“毋棳”條校記。
三五一三頁一三行銅虜山米水所出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雲“談虜山,迷水所出”。銅談聲相近,米即迷也,縣蓋以山得名。瀨虜聲亦相近。
三五一三頁一五行明帝永平*'十'*二年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本書,永平十二年以益州徼外夷哀牢王內附,置永昌郡,是“二年”上脫“十”字。今據補。
三五一三頁一五行戶二十三萬一千八百九十七口百八十九萬七千三百四十四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永昌僻郡,而戶口繁庶如此,且以除法計之,每十戶過八十餘口,逾恆率矣,疑口數有鬥。
三五一四頁二行楪榆按:前志作“葉榆”。
三五一四頁六行有*(同)**'周'*水從徼外來據前志及華陽國志改。按:王先謙謂同周形近而誤,錢坫以為今怒江也。
三五一四頁一二行越*'山'*得蘭滄水據華陽國志補。
三五一四頁一四行廣漢屬國*(都尉)*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五一四頁一四行屬*(蜀)**'廣漢'*郡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注“蜀郡”應是“廣漢郡”之訛。陰平、甸氐、剛氐三道舊屬廣漢,陰平道即廣漢北部都尉治也,前書可證。今據改。
三五一五頁五行有邛僰九折膎者邛*(刻)**'郵'*置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司馬相如傳“嚴道邛郵”,徐廣雲“嚴道有邛僰九折膎,又有邛郵”。“刻”當作“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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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一五頁七行有洙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洙水”華陽國志作“沫水”,音妹,又音末。
三五一五頁七行從邛來出岷江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華陽國志“來”作“崍”。
三五一六頁二行有堂狼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堂蜋山”。
三五一六頁六行縣道*'一'*百一十八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一七頁三行本傳*(縣)*馬防築索西城據殿本考證刪。
三五一七頁六行秦州記曰按:“州”原作“川”,徑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一七頁六行已分漢陽上郡為永陽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上郡與漢陽地望懸隔,不得並以分郡,此注有誤。疑“上郡”為“上邽”之鬥,“已”字為“郡”字之鬥,當雲“分漢陽上邽為永陽郡”。觀注言以鄉亭為屬縣,必以縣為郡明矣。
三五一七頁八行有雒門聚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來歙傳“雒門”皆作“落門”,縣有落門山,故名。
三五一七頁八行望恆按:前志作“望垣”。此作“望恆”,蓋恆與垣形近而鬥。
三五一七頁八行略陽按:前志作“略陽道”。
三五一七頁九行隴*(州)*集解引惠棟說,謂“州”字衍。今據刪。
三五一七頁一五行街*(水)**'泉'*故縣省據殿本考證改。
三五一八頁三行山東人行役升此而顧瞻者按:“役”原鬥“投”,徑改正。
三五一八頁八行西在隴西*'之'*西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五一八頁八行今謂之*(人)**'八'*充山據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八充山”一作“兌山”,見裴駰史記注,北宋本作“人充山”,誤。
三五一八頁一0行下辨前志“辨”下有“道”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洪适雲李翕碑題名有下辨道長任詩,則志闕一“道”字。又按:本書光武紀作“下辯”,辨辯古字通。
三五一八頁一0行武都道前志無“道”字。按:“下辨道”作“下辨”,“武都”作“武都道”,疑上下誤寫。
三五一八頁一0行沔水出東狼谷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雲“沮水”,華陽國志雲“河池水”。今按:水經注“沔水一名沮水”,華陽國志作“河池水”,誤。
三五一八頁一一行羌道按:前志屬隴西。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下脫“故屬隴西”四字。
三五一八頁一三行有天池澤汲本、殿本“天”作“大”。按:廖刻華陽國志顧校謂“天池”原鬥“天地”。又按:前志雲“天地大澤”,王先謙謂即仇池。
三五一八頁一四行有*(奴)**'怒'*特祠集解引惠棟說,謂注“奴特”史記注及魏文帝列異傳皆作“怒特”。今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