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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部分

就是為什麼要從北皮市賣了房子租住在這邊。從張嬸子打腫臉充胖子裝闊,到張嬸子女兒頭頂上式樣老舊的銀簪,通通都是大家嘲戲的物件。

只不過大家忌諱張家哥兒是個讀書人,有一個舉人爹,說不定他也是一個讀書種子,將來是要發達的。所以這些議論都是低聲避著張家的,怕被張家人知道了暗自記仇,等到日後翻身了再來算賬。

也因為張家根本不與其他人家相交,自然聽不到市井人物的一些議論流傳,所以隱瞞的更加徹底了——他們連聽都沒有聽過,自然更不必提追究是哪個說出來的了。

趙鶯鶯去到大房給崔父送一包綠豆的時候就正好遇到吳氏在和崔家大嫂道:“。。。我當張家門第是那樣,別的東西就算了,兒女教養總該是好的吧。誰知道都是咱們這些人想多了,其實還不如咱們這種人家。”

聽字眼倒覺得吳氏是為了張家可惜,可是看她表情和語氣興致勃勃就知道了,她只是在幸災樂禍而已。這種高人一等的人家並不如想象中的那麼好,對於她們這些升斗小民來說不僅不可惜,反而格外讓他們興奮。

就像是那些有錢人家的緋聞軼事大家最愛說是一個道理,一方面是人本性中愛窺私,另一方面是一般人也見不得別人一味好。要是證明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家也不過如此,這會讓他們獲得相當的快樂。

“那張家哥兒說是讀書人,還有個當舉人的爹,大家都以為該是個知書識禮的公子才是。不求他如何出挑,總該有些靦腆溫文罷!誰知道竟全不是這樣。這才搬來幾日啊,大家夥兒就在各處的酒樓飯莊看到他多次了。那張太太還說自己兒子常出門和同窗師長討論學問、進行交際,現在看起來應該說是隻知玩樂。”

吳氏說這個的時候嘴唇是微微撇著的,眼睛亮的驚人。這件事於她並沒有什麼好處,不過很多人總是這樣的,知道別人有什麼不好的,自家就高興了。

很多讀書人相互交往都是有講究的,詩會文會一大堆,再不然就是這樣的消遣那樣的消遣輪著來——既然在讀書人身上就連狎妓都變得風雅起來,有了風流之名,其他的完了方式自然就更不在話下。

何況這可是金粉紅樓地的揚州,真要是玩樂起來,對於這些讀書人來說盡夠了。

也就是因為那些‘風流才子’留下來的逸事,使得一般人對揚州的讀書人有了一種誤解。似乎讀書人之間進行交際很重要,所以他們喝喝酒,逛逛小秦淮河上的花船,或者出城遊樂等等都是正常的。要是因此耗費了錢財,那也不該太過於儉省,不然豈不是在同伴面前沒臉,豈不是要耽誤了將來的‘前程’?

其實這都是錯誤的。對於那些已經有了功名或者名氣的才子來說這當然沒什麼,這只是他們的愛好而已。可是別人學他們這樣生活就大錯特錯——是他們成功了才這樣,而不是他們這樣就成功啊!

對於正在寒窗苦讀的讀書人來說,真正正確的路始終是虔心向學專心致志。等到功名在身了,並不需要刻意結交,自然會有很多人趨附上來,也自然會有能夠互相幫襯的朋友。反而是現在就行這種做派,除了耽誤學業並沒有什麼作用。

趙鶯鶯平常並不大出門,對於張家也沒什麼興趣,所以這個事情竟還是第一次說。倒是旁邊的萬氏跟了一句:“哼哼,我家雖不怎麼樣,可是我卻是知道這樣的哥兒是不得出息的。。。也不知道張太太是怎麼有臉說我不會教導孩子,如今看來她才是最不稱職的那一個!”

萬氏的兒子就比崔曦小月份,如今三歲正是什麼事兒不懂的時候。這個年紀的男孩子只要不過於撒潑,有一點過於活潑之類的毛病是沒有人挑剔的。可是偏偏撞在張家嬸子身上,這就惹上麻煩了。

雖然張家嬸子不可能直接說那孩子如何不好,說萬氏怎樣不懂得教導孩子。可是淡淡的說幾句話,全都是這個意思是不錯的。

萬氏心裡生氣,可是面對一個舉人娘子天生就有一些弱氣,再加上孩子確實有些調皮,反正她是不敢和張家那位正面說什麼的。這時候抓住了這個小辮子,當真顯得格外在意,立刻就嘲諷起來了。

吳氏聽萬氏這樣說,笑了起來,一把把剛才剝了皮的花生米全都倒進嘴裡,嚼了幾口含含糊糊道:“這有什麼,還有更可樂的呢!她家那個哥兒這種做派也就算了,這種的咱們也見過,還是她家那個姐兒好笑!”

張家嬸子是帶著一兒一女搬家的,兒子幾年十九歲,已經成年。女兒十六歲,還在待字閨中。按理來說,她家如今有些困難,大家看不出哥兒的前程在哪裡,偏她還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