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湯姆一邊大喊大叫,一邊穿上了那雙鞋。瑪麗也很快地作好了準備,三個孩子就一塊動身去主日學校——那地方是湯姆最深惡痛絕的;但是,希德和瑪麗卻非常喜歡那裡。
主日學校的上課時間是從9點到10點半;之後,就是做禮拜。他們三個中間有兩個總是自覺自願地留在那兒聽牧師佈道,而另外一個因為更重要原因也是每次都留下來。教堂裡的座位靠背很高,沒有墊子,一共可坐三百人。教堂是一座簡陋的、規模不大的建築。屋頂上安了一個松木板做的盒子似的裝置當做尖塔。在門口,湯姆故意放慢一步,跟一個穿著星期天服裝的同伴打了招呼:
“喂,貝利,你有黃色票嗎?”
“有啊。”
“你要什麼東西才換呢?”
“你準備用什麼換?”
“一塊糖和一個釣魚鉤。”
“東西呢?”
湯姆就拿出來給他看了。貝利對這兩樣東西很滿意,於是,雙方的財物易了主。接著,湯姆用兩個白石頭子換了三張紅票,又用其它一些小玩意換了兩張藍票。當其他的孩子走過來時,湯姆又攔住他們,繼續收買各色各樣的票。這樣換了有十幾分鍾,湯姆才和一群穿著整齊、吵吵嚷嚷的男孩和女孩一起走進教堂。湯姆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和一個離他最近的男孩爭吵起來。他們的老師是位面色嚴肅、上了年紀的人,他叫他倆別鬧,然後就轉過身去了。湯姆又揪了另一條板凳上一個男孩的頭髮,那男孩轉過頭時,他卻在全神貫注地在看書。接著為了要聽另一個男孩子叫一聲“哎唷!”他又用一枚別針紮了他一下,結果被老師臭罵了一頓。湯姆所在的這個班全是一個模式——吵吵鬧鬧,東搗西戳,一刻不停。他們一起背誦經文時,沒有一個能完整記住的,都必須不斷地給予提示才行。然而,他們還是勉強過了關,個個都得了獎——藍色的小紙票,每張票上都印有一段《聖經》上的話。要背兩段《聖經》經文才能得這麼樣一張藍色紙票。十張藍色票等於一張紅色票,也可以互換。十張紅色票又可以換一張黃色票。如果得了十張黃色票,校長就獎勵給這個學生一本簡裝的《聖經》(在當初日子好過的那個時候,值4角錢)。我親愛的讀者們當中,有多少人肯這麼用功,費勁去背上兩千段《聖經》經文來換取一本多萊版的《聖經》呢?然而瑪麗卻用這種方法得了兩本《聖經》——那可是兩年之久的耐心學習的代價——還有一個德國血統的男孩得了四五本。他曾一下子背誦了三千段《聖經》。可是由於他腦力的過度勞累,自此以後差不多成了一個白痴——這是主日學校的重大不幸,因為每逢盛大的場面,在許多來賓面前(據湯姆的講法),校長總是叫這個男孩出來“露一手”。只有那些年齡大的學生才堅持努力用功,想法得票,為的是獲取一本《聖經》。所以,每次頒發這種獎品都是件稀罕而轟動的大事。
得獎的同學在當時顯得那樣的偉大,那樣的光榮,以致每個在場的學生心裡都產生新的野心,這種野心往往要持續一兩個星期之久。湯姆內心可能從來沒有真正渴望過獲得這種獎品,不過,毫無疑問,許多天以來他的全部身心都在渴望得到隨著這種獎勵而來的光彩和榮譽。
等到一定的時候,校長在佈道臺前面站了起來,他手裡拿著一本合上的聖詩,食指夾在書頁中間,叫大家靜下來,聽他講道。主日學校的校長開始他那簡短的開場白時,手中總少不了要拿著一本聖詩,就像歌手參加音樂會時站在演唱臺,開始獨唱的時候一樣,手中也少不了要拿本樂譜——雖然誰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因為無論聖詩也好,樂譜也好,臺上受罪的那個人從來都不會用得上這些的。這位校長是個35歲的瘦子,蓄著沙灘色的山羊鬍和沙灘色的短頭髮;他穿著一副硬挺挺的衣服領子,領邊幾乎頂到他耳邊,兩個尖尖的領角順著脖子彎過來,齊到他的嘴角——就像一堵圍牆似的,逼著他只能往前方看,每當他要看旁邊的時候,就不得不把整個身子都轉過來;他的下巴託在一條寬大的領結上面,那個領結就像一張支票那樣又寬又長,周圍還帶有花邊。他的靴子頭尖尖的,向上翹著,這在當時非常時髦,好像雪橇下面翹起來的滑刀一樣——這種時新式樣是年青人耐心地、吃力地一連幾個鐘頭地坐著把腳趾拼命頂著牆的結果。華爾特先生態度非常莊重,心地虔誠而實在。他對宗教方面的事情和場所非常尊敬,把它們和世俗方面的事分得清清楚楚。因此儘管沒有意識到,但他卻養成了主日學校講話時一種特別的語調,這種語調在平常的日子裡是絕對聽不到的。他就用這種語調開始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