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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什麼的。我依稀記得前些天,曾經幫一個朋友在這裡裝扮花車。是頭車,車身雪白,是婚禮用車。叫什麼白頭偕老。現在做什麼事兒都要點講究和說道。花店都很會做生意,這麼晚了還不打佯。

櫥窗裡擺放著鮮豔的紅玫瑰,這玫瑰在白亮亮的日光燈的照射下,豔麗奪目,是那樣的誘人喜歡。看著很多情侶挽手走進走出,我羨慕極了。今天,我應該給妻子買一束的。我突發奇想,反正現在還有時間,我應該買一束鮮花送到醫院去,送到妻子的值班室裡,送到妻子的手裡,玩點浪漫的情懷。 我也曉得,其實在情人節這天,男人都會非常本分的,乖乖地上班;乖乖地工作;乖乖地下班回家陪老婆。哪個混蛋傻到在這個日子裡明目張膽地去會情人呢?我走進花店,買了一束玫瑰。準備打車去醫院的瞬間,我突然改變了主意——是我“咕嚕咕嚕”亂叫的肚子在作祟。於是,我進了一家快餐館。點了兩盤子小菜,還要了瓶兒乾啤。我只有半瓶啤酒的量,但我想把整瓶都喝了。俗話說,酒壯“熊”人膽嘛。三十分鐘後,我把肚子亂叫的問題解決掉了,順手拿起玫瑰衝出了快餐館。打車不到五分鐘的時間,計程車就停到了醫院的大門前。門衛孫老爺子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說,你咋出來得這麼快呢?我說大爺我剛來啊,您得先容我進去才能出來啊。孫老爺子說,小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