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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部分

喝了酒怎麼把她打了的事情一一向他述說。而且越說越傷心,他便趁這名婦女傷心激動的時候與她成就了好事兒!”

聽到這裡肖遠航打斷了唐正林,說:“正林,我聽著這也不像是強。奸啊?頂多就是趁人之危,或者是誘姦!”

唐正林說:“是啊,肖站長,昨晚我也見到了邱巖,他根本就不承認是強。奸那個婦女。”

肖遠航問道:“他是怎麼說的,站前派出所那邊又是怎麼說的?”

唐正林說:“我問了邱巖,開始他不跟我說實話。後來我告訴他,一旦公安機關認定他們是強。奸,必定要判他刑,一判刑工作就沒有了。他害怕了才跟我說實話,說是跟那個女的成就了好事兒之後,那個女的有點後悔了,但也沒說什麼,後來那個女的跟他說,她從家裡跑出來什麼也沒帶。她想坐火車回南山的孃家,可她兜裡一分錢也沒有,向他要5塊錢買一張車票。邱巖說他兜裡也沒揣錢就沒給,那女的一氣之下就走了。結果10點多鐘公安就來休息室把他抓走了。我當時就把他臭罵了一頓。你她媽的把人家給玩了5塊錢都捨不得,簡直就是狗卵子一個!”

肖遠航一聽知道問題就這出現在這裡,於是問道:“那派出所那邊是怎麼說的?”

唐正林說:“據王所長介紹,那名婦女名叫唐影。今年27歲,她的丈夫名叫張權,今年29歲。是她丈夫帶著她到派出所報案的,說車站運轉車間看休息室的人強。奸她,並帶著民警到運轉休息室現場指認,把邱巖抓捕歸案的。派出所現場採集了一些物證,把人帶到派出所就開始審訊,但是邱巖承認了與唐影發生了關係,但是卻不承認強。奸她,可當事人唐影卻一口咬定是他強。奸她,因為有物證證實他們發生過關係,卻沒有人證證明邱巖不是強。奸,現在對邱巖很不利,王所長說,今天8點以後會把邱巖送到拘留所,進行拘留審查!”

肖遠航說:“好的,正林,我知道了,我這就去一趟站前派出所!”

肖遠航聽了唐正林的彙報,覺得這不應該是一起標準的強。奸案,法律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的行為。而邱巖的情況顯然不是如此,最重要的是,在審訊中他並沒有承認採用了上述手段,這其中一定有隱情,他決定要弄清楚這件突發案件的真相。

站前派出所並不是鐵路公安派出所,而是古河市公安局設在站前的一個派出所。肖遠航給馬萬里的家打了一個電話,還好,馬萬里還沒有上班去呢,他把這個情況和他說了一下,請他幫忙過問一下這個事情。肖遠航的請求馬萬里當然不會推脫,答應馬上和肖遠航一起到站前派出所一趟。

肖遠航趕到站前派出所的時候,看到馬萬里的車已經停在了派出所的門前,他下了車直接進了派出所。馬萬里的司機就在派出所的門口等著肖遠航呢,看到他來了便把他直接領進了所長室。

局長親自出馬過問這個案子,王所長十分的重視,他從馬萬里的口風裡已經明白了局長的傾向,對於一個老公安來說,想要弄清楚中其中的原由很簡單,問題就出在唐影的身上,對於唐影,他有的是辦法讓她說實話。

當唐影和丈夫早晨8點再次來到派出所接受詢問的時候,王所長親自對唐影進行詢問,像唐影這樣一位沒見過什麼世面的農村婦女,王所長只用了兩種辦法就讓她說了實話。

最後唐影承認,跟邱吉發生了關係是當時極度傷心的情況下,出於報復丈夫的心理,才半推半就的成就了好事兒,辦完事兒之後她就後悔了,見邱吉還想和她辦事兒,嚇得她不敢再在他那裡,想回南山的孃家,可是兜裡沒有錢,就向他要5塊錢買車票,結果他不給,她一氣之下就從他那裡跑了出來,回到站前正遇上來這裡尋找她的丈夫,丈夫找到她問她這麼長時間去哪兒了,她心慌之下就把這事兒說了,害怕丈夫因此休了他,便說是被強。奸的,丈夫就拉著她到站前派出所報了案!(未完待續……)

第1026章 法治教育

王所長很有成就感的回來向馬萬里進行了彙報,肖遠航在旁邊聽了才長出了一口氣,如果邱巖真是強。奸的話,就算他找上馬萬里這事也不好辦,現在確定下來他真的不是強。奸,這個事情就好辦了。

馬萬里聽了心裡也是鬆了一口氣,如果真是強。奸案的話,肖遠航找上他,他不幫忙說不過去,如果幫忙他的話這事兒還真不好辦,畢竟他是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不能知法犯法,包庇罪犯,現在事情弄清楚了,事兒就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