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比花瓶還笨的女人,就沒考慮過後代基因問題麼?
當時只道自己是將就,人都娶了,要退貨也遲了,結果現在這才幾天不見,就思念如潮了。
“我真的一點兒都沒變嗎?”路過柔聲問著,要哄水笙把知道的都說出來。那個“路大俠”既然在此出現過,以他那張揚的性格,丁典怎麼會不認識?
“對,一點兒都沒變,連衣服都沒變!”水笙笑眯眯地說著,“那時候阿爹帶我們出遠門,去接我表哥。表哥家很遠,後面還有一座山。有一次我追著一隻兔子跑迷了路,結果在那裡遇見了壞人。那壞人身上都是血,殺了好多人。他說我看到了他,就要殺我。我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辦。壞人掐著我的脖子,我想叫爹爹來救我都叫不出口……”
水笙說著,忍不住顫抖起來,可見當時的確是嚇壞了。她朝路過身邊又靠了靠,彷彿覺得安全了些,才繼續又說道:“就在我快死時,壞人忽然住手了,但還是掐著我的脖子一動不動。我漸漸能夠呼吸了,然後看到前面山路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一個人。對啦,神仙叔叔,就是你。你就站在那裡,眼睛就這麼看著那壞人,讓那壞人一動都不敢動,最後害怕地逃走了。可我再回頭要去找你時,你就不見啦!我找了好久好久都沒找到。”
水笙說著,嗚嗚地哭了起來,這次眼裡氤氳的水汽倒是極快地就撲通撲通地掉落了下來,兩隻手緊緊抓著路過的衣衫。
路過覺得有些奇怪。這個神仙叔叔不可能是他,別說他沒看到壞人,就算真看到了,也會先想著自己逃命。就算路見不平去救人,也會用毒藥,怎麼可能白痴到用眼神去與人決鬥?可是水笙說的這個場景,似乎又有些熟悉,卻一時想不起來。
“噗——”身後忽然一聲輕笑,一個小小的聲音說著,“如果眼神就能把壞人嚇走,小姐,衙門裡還要那麼多捕快做什麼?”
路過聞言回頭,頓覺眼前一亮。一個少女正站在一群菊花團繞之中,她一身鵝黃衫子,面容雅緻,絲毫不遜於周遭那清極美極的菊花。
路過心中不做第二個猜測,直接認定,這就是凌霜華。果真一個人淡如菊清雅絕俗的凌霜華。
第四十三章 古怪的輕功
“你是說我騙人了?”水笙握著拳頭,怒氣衝衝地瞪著凌霜華的丫鬟菊友,大有她敢承認,她就一拳揍倒的架勢。
凌霜華莞爾一笑,溫言道:“小妹妹,菊友並不是說你騙人。你的神仙叔叔必是有其他本事,光靠眼神……”說到此處,她下意識地看了路過一眼,觸及他的眼神,她頓時臉一紅,後面的內容就說不出來了。
光靠眼神……是可以把人嚇退的。至少她現在就想趕快離開。
路過意識到自己失態,連忙撤開眼神。陡然又想起了丁典,回頭看了一眼,那小子果然神魂顛倒說不出話來了。
“就是能,就是能!神仙叔叔就是靠眼神把壞人趕走了!”水笙爭辯著,絕對不允許任何人懷疑神仙叔叔的本事。
凌霜華再次莞爾,放棄與小孩子說道理,柔聲道:“對,神仙叔叔就像神仙一樣,壞人都怕。”
“那是當然!”水笙滿意了,得意至極,彷彿別人誇她的神仙叔叔,她也跟著與有榮焉。“神仙叔叔,走,我們去我表哥,看以後他還老說我幻覺。”
水笙的表哥汪嘯風,這個還是知道的。幾年後兩人在江湖上闖出個“鈴劍雙俠”的名頭,不過現在都還是小屁娃娃。金庸不喜歡“表哥”,所以那汪嘯風是個什麼樣的人物,什麼樣的下場,只要聽到這兩個字就不用多加懷疑了。
水笙回頭望了望,後知後覺周圍全都成了不認識的人,頓時著急了起來,嚷道:“咦,表哥呢?嗚,爹爹也不見啦!”
說哭就哭,她也不害臊,一手牽著路過要他幫忙找人,另一隻手又拉著凌霜華一起。凌霜華本來要離開,被這小姑娘一牽,倒不好拒絕了。
好端端的賞菊變成了尋人,一路找下來,與凌霜華也熟悉了不少。只是這大家閨秀遇見陌生男人總是十分羞澀,除非與水笙,其他人她絕不輕易多說一句話,倒是她的小丫鬟,嘴唇薄說話利落。
菊花會人來人往,尋個人非常不容易,幾個人找了一路也沒找到水岱與汪嘯風。路過決定乾脆直接送水笙回家好了,因而問道:“這裡這麼大,找個人不容易。笙兒,你住在哪裡?我們送你回家。”
水笙一點兒都不擔心,道:“先不用回家。爹爹說,如果走散了,就在門口等。”
路過無語。那你還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