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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部分

看的本事啊!闖蕩江湖,切,你以為小孩子玩過家家呀,要拿命來搏的!你啊,有那閒工夫就回來幫我看看店鋪,不要遊手好閒,吃飽了肚子沒事兒幹!好了,現在我去外面辦點事情,你好好在這裡看著!”老趙撂下話,轉身而去。

遭受了一頓狠訓的小混混憋了一肚子的氣,等老爸一走開,就開始翻箱倒櫃,想要討回一點錢花花,也算是安慰一下自己被罵的心靈。可是老爸很精明,屁也沒給他留下。

小混混氣急敗壞,先是把店裡面的音像開的老大,播放的是譚詠麟的最新專輯;後來聽煩了,就又換上迪斯科音樂,一陣蹦躂;蹦躂累了,也沒精神了,隨手撥拉著各種音樂磁帶,一個個換著聽,都覺得不爽,太纏綿了,甜的讓人發膩。

不經意地在一個小角落中他發現一盤不起眼的專輯——《情人》。

歌手:秦風。沒聽說過呀,新出道的?

總共才四首歌曲,怪不得被擺在這兒呢。

詞曲自作,還是個創作型歌手。

看到這裡,小混混來了興趣,就開啟這盒磁帶,放進了播放器裡面。

馬上,隨著一段民歌式的節奏,“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樣的迷人,用你那發光的嘴唇, 讓我在無言裡無盡的傷痕……”

小混混怔住了,這聲音也真夠破的,比我的還破!老爸還說世上再也找不出像我這樣的破嗓音了,現在就有一個。

繼續聽著。

慢慢地,他聽出感覺來了。

眼睛開始發光,嘴角開始抽搐——

隨著節奏,手指頭開始擺動——

要知道臺灣作為以國語為主的唱片市場,許多香港歌手只是人紅歌不紅。因為臺灣人總覺得香港人唱國語歌曲很彆扭。可是眼前這首歌卻沒有一點彆扭的味道,相反,還給人一種很地道的感覺。

當這首歌播放完畢。

小混混覺得不過癮,又倒帶重播。

一遍,兩遍,三遍!

當小混混一邊聽著,一邊溜著唱,美得冒泡的時候,才忽然發覺,不對呀,自己身邊怎麼圍滿了人。立馬將音響關掉。

“小兄弟,怎麼不放了?挺好聽的!”有人說道。

“挑,我們這是音像店,想聽,就掏錢買呀!”小混混可不給這些白聽歌的人好臉色。

那人一聽這話,就道:“買就買,多錢一盒?”

“八十!”小混混也不知道具體多錢,就胡亂說道。

“啊,這麼貴呀?”要知道如今的磁帶,像譚詠麟,張國榮那樣的大牌,也不過五十幾塊錢,這個也不知道是誰的,竟然要八十!

小混混對這些讓人很不耐煩——打攪你大爺我聽歌,於是就道:“不買就快點離開!”說完就再次將音響開啟,並且開得很大。

一首《情人》終了,換成了《衝動的懲罰》,這一次那些原本想要走的人也走不動了,為什麼,歌曲太好聽了。

那節奏,那旋律,再配上那沙啞的猶如破鑼般的嗓音,竟然孕化出一種難以言說的味道……

那個被小混混看不起的顧客再也不猶豫了,猛掏錢道:“八十就八十!你給我來上一盒!”

小混混一愣,心說,這盒磁帶還真有人買呀?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顧客美滋滋的離去。

小混混也美滋滋的將錢揣進自己的腰包。

此時那播放著的磁帶已經到了《披著羊皮的狼》,圍在旁邊白聽的顧客們,有一些也耐不住了,問道:“小兄弟,這個唱歌的人是誰呀?聲音聽著很男人!”

小混混:“秦風!”

“秦風?沒聽過呀,難道是新出的歌手?”

“你買不買呀,不買站一邊去,沒看見有人要買嗎?”

“好好,我買!來一盒,不,來兩盒!一盒送給我女朋友,呵呵!”

……

不出一會兒功夫,小混混就賣出了將近五十幾盒《情人》這張專輯的磁帶。

“沒了,真的沒了,剩一盒我還自己留著聽呢!”小混混對一名纏著自己的顧客說道。

“幫幫忙吧,要不我再添二十,一百塊,你賣給我!”

“不行!真的只剩下一盒了!你還是去別處看看吧!”小混混怎麼也沒想到這盒專輯會變得這麼“火”,自己可算是大賺了一把。與此同時,秦風專輯給了他很大的啟發,這樣的嗓子都敢出專輯,我為什麼要放棄自己喜歡的音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