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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無目的走著的我一下慌了手腳,將書包抵在胸前,用身體替它遮擋雨水。雖然我讀書不怎麼樣,對待書本我可比任何人都要愛惜。

街道中心人們作鳥獸散,跑向了兩旁的商場門口。傾盆而下的雨點像子彈一般落在地上,綻開了一朵朵美麗而短暫的水花。樹葉被打得七零八落,有一絲的寒意,一絲的悲涼。

顧不得腳痛,我撒著腳丫跑起來。像我這樣在馬路中間奔跑的人多不勝數,其中最為突出的是離我不到一米距離的一位穿著像睡衣吊帶裙的女生,腳上穿著一雙只有火柴棍粗細的鞋根的皮鞋。不知道她是顧及形象還是穿高根鞋的關係,一直只踏著小碎步,才眨眼功夫我就跑在了她前面,這才看清楚她的模樣,竟然是鄭潔!看樣子喝了點酒。穿得這麼單薄又淋著雨不生病才有鬼,沒有多想,我拉起她的手就往前跑。

“哎,你幹嘛?”鄭潔試圖甩開我的手,反而被我握得更緊。或許是酒精的原故,使得她毫無反擊之力。

“別吵!”

“喂,要跑你自己跑,很難看哎。”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6)

“身體要緊還是形象要緊?”本人最受不了這類愛雨中漫步的女生。

“我不用你管。”鄭潔用力蹬在原地。

“都讓你別吵了。”看著她現在的樣子,我又氣又覺得好笑,將書包扔向了她。

“喂,你這丫頭……是想要我替你拿書包嗎?”就在鄭潔要將我的書包丟在地上時,我的外套蓋在了她的腦袋上。

“看看你這樣子吧,不想讓人擔心的話就別再出聲!”我是第一次說話這麼有氣魄,但其實已經冷到身體開始顫抖了。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鄭潔反駁道,但已沒了之前的氣勢,也沒有再要丟掉書包的意思。

“現在你臉上的妝已經被雨水給卸掉了,不想嚇死人的話就老老實實的閉嘴。”這句話果然湊效,對付這種愛慕虛榮的女生,還有什麼比面目全毀更可怕的。

我再次牽著她纖細的手(嗚~!自愧不如。)往前奔跑。

“哎呀!”

事實證明穿高根鞋跑步是不可行的,穿這種細如火柴棍的高根鞋是更不可行的。才跨出兩步,鄭潔就摔在了地上,一隻鞋的根也脫落了。

“天啊!我新買的名牌鞋!!!”

這丫頭,腳不是也扭了一下嗎?怎麼光知道心疼鞋啊?

“計程車!”前方的一家小口幸運地攔截到了一輛計程車,在那位看起來像是女人丈夫、小孩爸爸的男人開啟車門時,我拉著鄭潔搶先一步上了車。

“喂,你們兩個……”

“對不起了,叔叔!我姐姐心臟病突發,趕著去醫院。”

“你才有心臟……啊……”在鄭潔哇哇大叫時,我用力掐著她的背,阻止了她的話語。

大小姐,穿幫的話會被痛扁下車的。

乘著那三口之家愣神之時,我啪地一下關上車門,衝著司機說道:“到xx公寓!”鄭潔應該也住在附近吧,不然昨天怎麼會跑到我那兒去。

“不是去醫院嗎?”

“她的病回家就ok啦。”

“哎,幹嘛要我和你一起做這種丟臉的事情啊?”哀悼完被我掐痛的背及她的鞋子後,鄭潔不滿地衝我吼道。

“覺得丟臉就下車啊!”我是為了她才做這種缺德的事,想想剛剛那個小男孩還淋著雨呢。噢!上帝把這筆孽債算到我身旁這個臭丫頭身上吧。

“什麼啊,被你這個丫頭莫明其妙地掐了一下,卻還要被趕下車,憑什麼?”

“不是你自己說丟臉嗎?”

“可是現在下車的話更丟臉哎,矮小丑!”

“你把我的外套還給我!”

“以為你的外套我很喜歡嗎?要不是你硬要披在我身上,我才不屑碰它一下呢。”

“所以把它還給我啊。”

“你還真是個小氣鬼哎!”

“我就是小氣鬼怎麼了?把外套還給我!”

“臭丫頭……扯到我頭髮了!!!”

唉!我的人生註定以爭吵落幕嗎?

公寓

把溼衣服換掉後,我開始準備晚餐。有模有樣的洗乾淨了鍋勺,打算到客廳去拿泡麵。毅翔那小子總是找出各種藉口讓我做晚餐,就因為他每天早上起的早做了早餐,成天把我當女傭一樣使喚。也正因為這樣,讓我自創了米飯加泡麵的‘佳餚’,儘管每次都被他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