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虎得石,亦如之。劉向曰:「誠之至也,而金石為之開,況於人乎!夫唱而不和,動而不隨,中必有不全者也。夫不降席而匡天下者,求之己也。」
二
楚王遊於苑,白猿在焉。王令善射者射之。矢數發,猿搏矢而笑。乃命由基。由基撫弓,猿即抱木而號。及六國時,更羸謂魏王曰:「臣能為虛發而下鳥。」魏王曰:「然則射可至於此乎?」羸曰:「可。」有頃,聞鳥從東方來,更羸虛發而鳥下焉。
三
齊景公渡於江沅之河,黿銜左驂,沒之。眾皆驚惕。古冶子於是拔劍從之。邪行五里,逆行三里,至於砥柱之下。殺之,乃黿也。左手持黿頭,右手挾左驂,燕躍鵠湧而出。仰天大呼,水為逆流三百步。觀者皆以為河伯也。
四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砌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僕。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原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五
漢武時,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有神術。出界討賊,為賊所殺,失頭,上馬回,營中鹹走來視雍。雍胸中語曰:「戰不利,為賊所傷。諸君視有頭佳乎?無頭佳乎?」吏涕泣曰:「有頭佳。」雍曰:「不然,無頭亦佳。」言畢,遂死。
六
渤海太守史良姊一女子,許嫁而不果。良怒,殺之,斷其頭而歸,投於灶下,曰:「當令火葬。」頭語曰:「使君,我相從,何圖當爾!」後夢見曰:「還君物。」覺而得昔所與香纓、金釵之屬。
七
周靈王時,萇宏見殺。蜀人因藏其血,三年乃化而為碧。
八
漢武帝東遊,未出函谷關,有物當道,身長數丈,其狀象牛,青眼而矅睛,四足入土,動而不徙。百官驚駭。東方朔乃請以酒灌之,灌之數十斛而物消。帝問其故。答曰:「此名為患,憂氣之所生也。此必是秦之獄地。不然,則罪人徒作之所聚。夫酒忘憂,故能消之也。」帝曰:「籲!博物之士,至於此乎!」
九
後漢諒輔,字漢儒,廣漢新都人。少給佐吏,漿水不交。為從事,大小畢舉,郡縣斂手。時夏枯旱,太守自曝中庭,而雨不降。輔以五官掾,出禱山川,自誓曰:「輔為郡股肱,不能進諫納忠,薦賢退惡,調和百姓,至令天地否隔,萬物枯焦,百姓喁喁,無所控訴,咎盡在輔。今郡太守內省責己,自曝中庭,使輔謝罪,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誓,若至日中無雨,請以身塞無狀。」乃積薪柴,將自焚焉。至日中時,山氣轉黑起,雷雨大作,一郡沾潤。世以此稱其至誠。
十
何敞,吳郡人。少好道藝,隱居。裡以大旱,民物憔悴,太守慶洪遣戶曹掾致謁,奉印綬,煩守無錫。敞不受。退,嘆而言曰:「郡界有災,安能得懷道。」因跋涉之縣,駐明星屋中。蝗蝝消死,敞即遁去。後舉方正、博士,皆不就。卒於家。
十一
後漢徐栩,字敬卿,吳由拳人。少為獄吏,執法詳平。為小黃令。時屬縣大蝗,野無生草,過小黃界,飛逝不集。刺史行部,責栩不治。栩棄官,蝗應聲而至。刺史謝,令還寺舍。蝗即飛去。
十二
王業字子香,漢和帝時,為荊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齋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