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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的名字購置ff路和ee小區的房產三套,總價值一百七十二萬,而據調查,原告之父齊某今年七十五歲,退休金收入為每月五百二十元,根本無力購買如此高價的房產,原告這是鑽了饋贈遺產由一方獨佔的法律條文的空子將本來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婚內財產轉移出去。此外,原告在2000年在市郊的沙河鋪購入三千平米土地興建廠房,目前還未投入使用,這一處廠房用地耗資一百五十萬,亦是如法炮製,用他父親齊某的名字購買”

齊凌雲一聽汗如雨下,壞了,尼瑪這是要把我逼成窮光蛋的節奏啊,老子辛辛苦苦,螞蟻搬家一樣好容易才攢下的家底兒看來要全部落到朱慧林那個死女人的手裡去了!

齊凌雲著急之下,居然大聲叫嚷了起來:“哎哎哎,那個律師!你別把我的老底都翻完了呀。得了,得了,我不離婚了,我撤訴還不行嗎?”

周安弼停了下來,藐視地瞥他一眼,然後冷笑著看往審判庭的方向。

審判長板著臉,聲音很硬地說:“原告,你若是繼續在法庭上公然叫嚷吵鬧,擾亂審判秩序的話,將被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齊凌雲的聲音軟了下去,低低地嘟噥地一句:“我現在不想離婚了呀!哪有夫妻不想離婚,法庭和律師非要逼著兩口子離婚的道理?”

說著齊凌雲心一橫,反正重婚罪啥的都要坐牢的,還怕什麼十五日拘留啊,死豬不怕開水燙,便又壯起膽子,大聲叫嚷起來:“我不離婚了!我撤訴!我回家哄老婆去,我給老婆下跪認錯還不行嗎?你們別擋著呀,寧拆十座廟,還不拆一家人哩!”

就怕遇上這樣沒臉沒皮的!不想離婚你丫的還遞狀子找律師打什麼官司?這是看著官司要輸了才服軟的吧?審判長盯了齊凌雲一眼,臉色黑得跟鍋底似地,正要說他“咆哮公堂”,那邊的朱慧林實在忍不住了,說:“你要點臉!你做下那些不要臉的事,也好意思說人家法官和律師的壞話!還有,你自己往自己頭上套綠帽子也就算了,還把髒水往我身上潑,但凡是有點氣性的都不會再跟你過下去。這一回,你不離,我還要離呢!”

審判長讚許地看了朱慧林一眼,沒說什麼。

周安弼轉過身,斯條慢理地說:“原告,剛才的話聽清楚了?我的當事人已經決意要對你提起反訴,現在不是你想不想離婚的問題,而是,這個婚已經是非離不可的了。現在請你安靜點坐好,忠告你一句,擾亂審判秩序,不光要拘留,還要罰款。呵,說起來,我真有些為你擔心,這一場離婚官司判決下來,你還有沒有錢交罰款?所以,真心勸你一句,現在消停點。”

齊凌雲這會兒哪裡還聽得進去這些話,他見朱慧林怒目以示的表情,估計是很難迴轉,又一瞥眼看見坐在聽眾席上的齊子恆,又衝著兒子大叫了起來:“兒子!子恆!你快勸勸你媽!爸爸錯了!我知道錯了還不行嗎?回去給你媽跪搓衣板,你們原諒我好不好?你想想看,咱們一家三口多好啊,老婆是原配的,兒子是親生的,我真是老糊塗了才想著去離什麼婚!就這樣,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多好!”

在前世裡齊子恆就見識了這個所謂的父親冷酷無情的一面,卻沒想到他愛錢如命、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齊子恆不禁冷哼一聲說:“一家子再好,也沒有錢好。你是為了錢才不肯離婚的吧?”

盛律師見自己的當事人在法庭上吵鬧不休,完全是個莽夫的模樣,而審判長一臉鐵青,旁邊陪審的司法官員也面露不滿之色,連帶著他也訕訕地起來。盛律師心裡暗自叫糟:這一場官司,估計是前所未見的慘敗!真倒黴,早知道這樣,當初硬氣點,堅決不接這個官司就好了,現在看著要一世英名墜地啊!算了,懶得爭什麼了,爭也爭不到,反而是徒然叫人笑話!

此後的審判結果,沒有意外地,是被告方這一邊一邊倒式的大獲全勝:齊凌雲與人非法同居並誕下非婚生子一人,犯下了重婚罪;併為了離婚而不擇手段,惡意捏造被告出軌的證據,敗壞被告名譽,犯下了誹謗罪;並且,齊凌雲隱匿和轉移家庭財產,數額巨大,情節惡劣,亦是嚴重違法行為。綜合上述,除了追究原告的罪行和違反行為之外,還要將其隱匿的財產全部追回,同時,原告作為婚姻中的重大過錯一方,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將少分財產。

最後,在周大律師的努力之下,原告齊凌雲並其父親名下的所有房產、土地和公司股份等全部變更為被告方所有,原告能得到的只有給小三購置的那兩套房產,估算為其全部資產的百分之十。

齊凌雲被當庭拘捕,被追索的重婚罪及誹謗罪等將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