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的過程很複雜。
這項專利註冊過了嗎?有幾篇相關的論文發表?是不是在權威的雜誌報刊上?第一發明人的頭銜有沒有爭議?
金小樓也明白自己該儘早註冊專利,可她對此一竅不通,雖說可以找代理機構,可專利技術洩露了怎麼辦?她該怎麼證明自己是專利所有人?
她既沒有論文發表,也沒有完整的實驗過程,萬一被查出漏洞怎麼辦?
所以金小樓只宣稱這款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是自己的專有技術。
與專利技術不同,專有技術不需要到國家機關注冊,也得不到國家有效期內的專利保護,是核心機密,就好比可口可樂那神秘的1%原液配方一樣。
但若是這樣,就要考驗合作方的人品了。如果公司侵佔了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自己又沒法舉證,真是哭都哭不出來。
金小樓表示,她對談墨的人品還是有信心的。
談墨貌似對金小樓的人品也很有信心,都沒調查一下這項發明是否為金小樓的原創,就啟動了技術入股的流程。
不過談墨本來就在光伏電池方面頗有研究,情報網撒得也廣,國際上大大小小的實驗室,這方面的研究進展不能說知道得百分百,七八十還是有的。
而眼前這款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的原理,他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第一時間買下這項技術,才是正確的選擇。
深海科技是談墨個人百分之百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做事毫無掣肘,這裡就是他的一言堂。
金小樓想要技術入股的要求,談墨一個人就能決定是否接受,不用開個一二三四五次的股東大會。
第三天下午,就在金小樓糾結著選擇哪家代理律師時,談墨已經給出了報價——百分之十的股份。
金小樓已經研究過了深海科技往年的財務報表,利潤十分可觀,現金流也很健康,總之沒發現什麼毛病。
也可能是她沒做過審計,發現不了其中的門門道道,但起碼談墨的誠意是做足了的。
根據權威部門評估的資產報告,深海科技市值二十億人民幣,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照此算來,談墨對她是極其慷慨了。
不要說什麼這項發明以後能賺多少多少錢,在沒有資本的情況下,一切都是虛的。
金小樓翻了翻協議,開始提出自己的要求。
協議上面有一條,她只有分紅權,沒有表決權。好吧,她見識短淺,本來就沒辦法摻和公司的事。
但她要求在協議中添上一句,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具體職位可以由總經理視其能力定奪。
雖然不添上這一句,她想到公司學習學習,談墨也不會拒絕。
但添上了這一句,她就能理直氣壯,不會有寄人籬下去求人的感覺。
要簽字的檔案太多,金小樓一開始還逐字逐句地分析有沒有文字陷阱,後來就一目十行看小說一樣掃過去。
然而正式檔案的晦澀語言顯然不是小白文能比的,金小樓瞭解下大概意思就簽了。
所以說,擁有一個好的律師是多麼重要啊。
簽完股權轉讓協議,事情仍有很多,首要的就是改進新型太陽能電池以適應規模化的生產。
金小樓發明的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被命名為“啟明s1號”,她將製作啟明s1號的方式方法緊鑼密鼓地教給談墨選出來的技術人員後,就功成身退了,連一點點提問的時間都不留給別人。
談墨本意任命金小樓做公司的技術總監,參與改進新型太陽能電池,金小樓堅決推拒了。開玩笑,她有幾斤幾兩自己還不知道麼,哪裡經得住那些技術人員的盤問。
技術員甲:“金顧問,您是如何想到x材料和y材料在三百六十度的時候會發生反應的?”
金小樓:“靈光一閃。”
技術員乙:“如果在反應器中加入z催化酶會影響後續的複合實驗嗎?”
金小樓:“你問我,我問誰?”
……
以上可怕的情景想一想都覺得不寒而慄,她還是遠離技術人員吧。
為了避免技術員來請教,為了防止被發現自己薄弱的技術底蘊,金小樓決定暫時告別深海科技,到異世界的科研所去充充電。
掐指一算,葉良辰閉關也快出來了,自己還是在異世界多露露臉吧,說起來,她現在迫切需要和葉良辰出任務,賺點錢花花,她在物資調換所可是看到不少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