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親,自己的銀子是自己的,夫君給的銀子是自己的,夫君的銀子可是自己的——榮嬌以前沒有這種覺悟,在玄朗反覆強調的潛移默化中,已然開始形成這種認知。
暫時還做不到將夫君的銀子歸為自己所有,但對於夫君給的,就是自己的這點,她是深以為然的。
比如嫁妝是自己的,這一點毫無疑問,雖然這嫁妝也是夫君一手準備的。
經過英王殿下大手筆的聘娶,榮嬌偶爾起意,清點自己的小金庫才發現,原來她現在已坐擁寶山,私房錢多得數不清!
自己的銀子,當然要花出去,要拿去再生銀子!
榮嬌滿腦門子的生意經,之前是囿於手裡本金有限,又不想隨便拿著玄朗給的票號信物去取錢,雖說玄朗所謂的借,與給沒有區別,但那時大家好歸好,總歸不能完全花得心安理得<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現在就不同了,是自己的!
榮嬌憋在屋子裡,寫寫畫畫塗塗改改了一整天,搗鼓出一份生財計劃。
傍晚等玄朗回來後,榮嬌幫他換了衣裳上了茶後,裝作漫不經心,實際暗藏著得意,拿給他看。
“……給提提意見?”
“什麼好東西?”
玄朗眼角眉梢俱隱含著溫雅的笑意,娶她回家有她相伴的感覺實在美妙,每次忙碌的時候想到她就在家裡乖乖地等他,象個小蜜蜂般忙前忙後,認真地學習打理府務,他的心就軟得一塌糊塗,回了家。有她溫軟的笑容,一聲清甜糯糯的“你回來了”,就足以洗滌去他在外面沾染的所有疲憊與塵埃。
原來愛上一個人,幸福與滿足就會如此簡單,只要有她在的地方,與她的陪伴,幸福就在。
他一直以為自己會終生不娶的。在遇到她之前。妻子女人之於他,是最沒有必要的存在,他不需要。
從他十一歲時發現服侍自己的大丫鬟看他的異樣眼神時。他就遣了所有的丫鬟,身邊不再要未嫁人的丫鬟服侍,一律改成小廝與三十歲以上的嬤嬤。
怕麻煩。怕無趣無聊的麻煩。
他很小的時候就清楚自己的目標,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為了達成目的,他願意努力認真。除此外,他其實是個懶人,外界傳說他閒雲野鶴清雅高潔,卸下戎裝戰袍。通身不帶一絲煙火氣,縹緲如神仙,實際上他是懶得理會。
從他一戰成名。幫皇兄穩定了龍椅,成為本朝最年輕的親王。有了足夠自保可以隨心所欲的能力後,他對一切都懶洋洋的,提不起興致。
高處不勝寒,站在雲端俯瞰芸芸眾生,遠離人間紅塵煙火的暖,冷的不是心與血,而是寂寞,如雪的寂寞。
美色是英雄最好的裝點,最美最烈的胭脂馬,傾城傾國。
他溫雅下的高高在上,無人敢在他耳邊明著提醒兼慫恿,卻總要想法設法費盡心思將絕色佳人送上他的榻,似乎床是男人功成名就之後展現雄風的另一戰場。
亦或許他太過完美,沒有弱點的人,總令人氣餒兼之痛恨,生出想要毀壞的念頭。
美色與酒,是男人的最愛,偏偏這兩樣,他一樣不愛。
他也以為自己是無情無慾的,在能夠左右自己的人生之後,他以為人生就這樣,誰知卻遇上了她,在南城的午後,無意間撞進自己的眼眸,印在他的心底,從此再難走出。
終於知道,他也只是凡俗男子。
之所以高高在上不食情味,是那個對的人沒有出現。
她來了,他就心甘情願走下高壇,為她嚐盡喜怒哀樂。若能換她開顏一笑,散盡千金又如何?
玄朗忽然就明白了史書上烽火戲諸侯的那位主君,只為博美人一笑,卻丟掉了江山,揹負了千古罵名,成為永遠的負面教材,誰又知道他不是明知如此,還要如此的呢?
是被色令智昏還是為愛痴狂,外人無足為道<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可是他卻能理解見到心上人眉頭輕覷時的心痛,那種一籌莫展的挫敗感,他亦曾體會過,就好象前些日子小樓嬌嬌兒每日眼帶輕霧,他就恨不能將世上最好的東西全部搬到她面前,只為換她開顏。
“……怎麼樣?”
榮嬌見玄朗只盯著手裡的紙張出神,嘴角含笑,面色溫柔的不可思議,不知是在看她寫的東西還是想到了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