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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想看清來人的臉,同時樓上樓下的燈滅了。

“是不是這裡有房子租?”那人的聲音很柔和。

“啊,是啊。”總算有人來租房子,不過怎麼會是個男的呢?用力跺了兩腳,樓上樓下的燈又亮,“是你?”林寧吃驚地看著眼前的男人。

“真巧。”男人笑了,“你只在樓下豎了‘有房合租’,沒有電話,也沒有要求,我並不知道原來是個女生。”

“啊!”樓燈在滅掉的同時被林寧的那句“啊”又震亮,怎麼會沒寫電話和要求呢?怪不得租不出去,原來是自己太粗心大意了。

“我……”看到眼前的人在對自己笑,她的臉一下子紅起來,“我太粗心了。”

“沒關係,”男人抓起地上的行李,“看來我今天還得找旅館住。”說著就要走。

“等……那個……那個聶……聶……”林寧反射性地叫住他。

“聶修。”聶修停下來。

“我……”看著他手中的行李,想起白天看到他時那張蒼白的臉,心中有些不忍,但是他畢竟是個男人,而且是個只見過一次的陌生男人,“我……”她猶豫著。

聶修看出她在猶豫。

“再見。”他笑,同時燈又滅了。

“對不起。”黑暗中她喊。

燈再次亮時,聶修已不見蹤影。

“他一定沒有多少錢吧?做清潔工的工資本來就不高,住旅館?他一定堅持不了多久。”林寧翻著手中的法律檔案,心不在焉。

“小姐,你的同情心也氾濫得太過分了吧?人家是男人,是陌生男人耶,我警告你,你可不要一時心軟和一個陌生男人同居。”汪甜一把搶過林寧手中的檔案,打了下她的頭。

“我知道啦,可是他也不像是壞人,而且好像體質很弱的樣子,我這樣拒之門外是不是太過分了?”

“噢!天啊!”汪甜真的被她打敗,這女人天生疾惡如仇也就罷了,可這誇張的同情心也太讓人不放心了,真難相信,至今她居然沒有被人騙去賣掉?

“反正不管是不是壞人,你只能找女生合租啦。”要不是自己已嫁人,有老公要陪,她早就跑過去和她合住好看著她。

“好啦。”看汪甜快要發狂的樣子,林寧只好舉手投降。

“你聽我勸最好,”汪甜白她一眼,“走吧,去吃飯,你今天請我吃大排。”

“為什麼?”

“因為今天我又救了你一命,逃過了色狼的魔手。”

“什麼跟什麼?”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已來到位於二樓與三樓之間的餐廳,那是個夾層,要比一般的樓層矮一點,此時偌大的餐廳裡已擠滿了人。雖然餐廳是屬於律師樓,但其他辦公樓的員工們因為貪圖便宜實惠,中午時都會擠到這裡來解決吃飯問題。

“什麼嘛,這可是我們律師樓的餐廳耶!”看著給食口排得人山人海,汪甜氣得直跺腳。

“算了,算了,我們去隔壁餐廳吃,我請。”林寧此時倒是好脾氣。

“你請?”汪甜像看怪物一樣看著她,“你發燒了?”

“我說我請就我請。”

“真的?”

“真的真的。”

“不行,我還是不信,讓我摸摸你的額頭。”

隔壁,也是律師的餐廳,不過是那些律師老闆們才會去的地方,一般小員工進去吃飯自己掏錢不說,價格貴得令人咋舌,林寧和汪甜只有發工資那天,才會慶祝性地進去吃一頓,平常只能看看而已。

今天,林寧為什麼這麼大方?

因為她看到聶修在裡面,他穿著餐廳裡茶色的工作服,端著盤子,臉色依然是令人擔憂的蒼白。

“聶修。”她很少能在第三次就記住別人的名字。

聶修正把一份日式套餐放在客人面前,聽到有人叫他,轉過頭,看到林寧便是一笑。

“極品耶!”花痴汪甜第一次看到聶修,扔了選單發起花痴。

“你已經結婚了。”林寧用餐巾紙堵住她的嘴防止她的口水流下來。

“你們要點些什麼?”聶修走過來把桌上的粉玫瑰換成紅玫瑰,表示有人點菜了。

“你昨天住旅館嗎?”林寧答非所問。

“是啊。”

“還沒找到住處?”

“嗯。”聶修微笑有禮地回答,比起林寧的熱絡顯得疏離。

林寧沒有感覺到,汪甜卻感覺到了。

“我要一份烤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