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有雪亮的車燈光照過來,接著一輛車很快從後面追上來,並且超過了江楓。那是一輛敞篷的跑車,划著一道光在江楓車子邊掠過,藉助那副高科技眼鏡幫忙,江楓看到開車的是一個長髮的美女。
背影有點眼熟,江楓心動了一下,那輛車就跑的不見蹤影了。
“江楓,算你有種,還真的來了!”金品志一步三搖的晃過來。遞給江楓一瓶啤酒,“喝了就跑一圈!衝到山頂,再下來,先到的贏!”
“我不喝這個牌子。”江楓掃了一眼啤酒標籤,冷冷的說著,鬼知道那小子有沒有在啤酒裡做手腳。
金品志確實在啤酒裡放了點東西,看到江楓沒上鉤。暗暗罵了一聲,啪的一下,把那瓶酒扔地上摔碎了。
看著江楓的車子,金品志一陣冷笑,“江楓,咱們飆車,肯定要賭點什麼,不然對不起咱們的身份。”
“好,你說怎麼玩?”江楓一直看不起金品志,他金品志就是一個暴發戶的兒子,腦子裡根本沒有什麼東西,就算是加上腳趾頭,也玩不出什麼新意。
“輸了的,把車留下,要不就給贏得磕頭!”金品志不住咬牙。
“切,就你這樣的,給我磕頭,我才不要,至於你那輛破車,本少爺也不喜歡。我贏了你,只有一個要求,我出現的地方,你不能出現!”
看著江楓志在必得的樣子,金品志很想大笑一場,臭小子,你很快就要倒黴了。看在你留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我不跟你一般見識。現在讓你高興一會兒。
江楓右手的小拇指忽然抽動了一下,那是套在小拇指上的一個戒指引起來的。在每一次怪異的事情發生之前,這個戒指就會收緊手指,給江楓提醒。
江楓隱約感到這場飆車肯定跟以往的不同,再來的路上,也設想了很多種可能,唯一沒想到的,就是金品志居然對車子動了手腳。
現場氣氛達到高潮,很多人敲著空飲料瓶子,砰砰的響,金品志唯恐事情影響不夠大,叫來的人很多。
“真是個白痴,一定要在這麼多人面前丟人,才感覺爽。既然這樣,我就讓你爽個夠!”江楓暗暗罵了一聲,鑽到車子裡。
一個衣著暴露的女郎踩著高跟鞋,大幅度的扭動著胯部,站到兩臺車前面,彎腰脫下內褲,舉起來搖了搖。
兩臺車一起衝出去,金品志故意加大了油門,轟出來團團黑霧,嗆得那個暴露女不住咳嗽。
對手顯然對路況很熟悉。一開始就拼上了全速,江楓的車子,並不能把金品志甩開,金品志車技不錯,跟江楓並排架勢,還對江楓豎起來中指。
到了這個時候,江楓反而鎮靜下來。這是江家人的優良基因在起作用,越是在緊張的時候,頭腦越冷靜,這樣的頭腦,幫助江海潮一手鑄就了今天的景龍集團。
山路已經跑了一半,兩輛車還是並排,中間有幾次超越,但是很快又被金品志反超了。
“沒想到,這小子很粘手,看來他的車,也經過改裝了。”江楓穩穩地握住方向盤,不用眼睛看,憑藉著耳朵,就能知道金品志就跟在後面,距離超不過一米。
這是一個死亡距離,高速行駛的車子,距離至少也要在一百米,而現在,只有一米。雖然兩人的車制動效能都是超級好,而且響應時間很短,但是如此短的距離,只要前面的車減速,後面車追尾撞擊的可能就是百分之百。
江楓右手小指上的戒指,再一次收縮,帶給江楓一陣陣疼痛。這一次持續的時間,比任何一次都長。
“怎麼回事,難道有大事發生?”江楓隱約感到一絲不安。
這枚戒指,是江家祖傳的東西,在最困難的時候,都沒捨得賣掉。曾經有一個遊方的道士,找上門來。自稱來自崑崙山雲霄觀,出價數十萬,但是依舊沒有成功買走,那道士不住嘆氣,然後垂頭喪氣的走了,“這是好東西,必須要好好儲存。”這是道士留給江家人的最後一句話。
江家人開始把戒指戴在手上,這樣才能不離開視線,在以後的日子裡,這枚戒指一直髮揮著警示的作用,每次有危難發生之前,就會自動收縮變小,勒的手指發疼。
金品志腦子轉的飛快,在計算在剛才的那一段路程裡。火花塞點火的次數越多,汽車速度越快,江楓的車子,每秒鐘火花塞至少要點火160次,活塞更是要往返迴圈運動320次,這樣算下來,在接下來的三分鐘裡,那個白金的火花塞就會罷工,而整個汽車的心臟,引擎,也會停止工作。
三分鐘之後,應該在那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