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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另一場會議

畫作家有沒有資格,申購公司股權。”馬榮成說道。

“這個……沒問題。但是申購股權上限,每年不得超過10萬元。”林棋解釋說道,“如果你們買太多了,對於拿固定薪酬的員工來說,就不公平了。畢竟,認購股權的金額,不能超過其工資上限。他們工資,遠遠不能跟你們稿費的數量比。”

要是任由當紅作家無限制認購,那麼,很快公司的股東僅有原有的大股東,以及一部分稿費非常高的當紅作家,而沒有拿管理團隊和編輯職工的位置。這樣一來,就偏離了林棋設立股權激勵的初衷。

接下來,馬榮成、牛佬等等漫畫家,很堅定的要買入公司的股權。

畢竟,他們年賺百萬以上的收入,除了買房之外,也找不到什麼好的投資。根據其對於新創業出版公司的樂觀預計,沒有什麼比買入新創業出版公司股權,更能令其放心的投資了。

而且,持有公司股權,也會令其感覺利益跟公司捆綁,更能跟公司的管理層說得上話,這比單純的股權分紅回報更有吸引力。

光是這一層考量,就更堅定了新創業出版集團旗下的當紅作家和漫畫家們入股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