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家庭,父母離婚,自己被判給父親生活,是他母親主動要求的,母親說他天生人性不好,自私、殘暴沒有責任感,所以就要了弟弟,說弟弟性情溫和,善良。
對此,他並沒有太多異議,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自己最清楚,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什麼親情、友情、人情,都是狗屁,只要自己合適,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照樣能犧牲。
這些人生的信條,他是何時確立的,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但他知道的是,自己的這些邏輯,都是從母親那裡繼承下來的,性格、人品上,他與母親其實是一脈相承的。
弟弟王直,恰恰更像父親,然而弔詭的是,母親卻看不上更像她自己的齊志,最開始,對於母親的這個決定,他並沒有什麼怨言,相反,他覺得跟著父親生活,還更輕鬆一些,
因為相比於母親,父親反倒更慈祥些,對孩子的照顧也更貼心,但後來母親帶著弟弟,一起遷居到了北京,齊志就心態失衡了,一度嫉妒的發瘋,
北京戶口當年在國人心的中分量,是不同尋常的,對於生長在東北小鎮的孩子,更是如同登天,他認為母親偏心眼,
:()二零二零年移民去350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