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大腰圓的護工,上來架住我就往病房裡面拖。
“我沒有精神病,你們放開我!”我大叫,硬生生被他們拖進病房丟到床上。
“你最好老實些,否則綁你到床上有你好果子吃。”有一人開口威脅。
好漢不吃眼前虧,何況我還不是好漢,我直接認慫,坐在床上不言語。
他二人見我聽話,也沒多做停留,出門離開。
“吳耽,為什麼要送我來精神科?”待到吳耽來,我抓住他就問。
“我也不清楚,可能因為你得了厭食症吧。”
我聽了氣憤,“什麼厭食症,我是被他們活活給餓的。”
“可是人家並沒有不給你吃的呀,被警察發現時,你呆的地方還有好多根本沒動過的食物,這我還是透過探視高總時獲得的訊息呢。”
吳耽說著把一盤滑嫩蝦滑,一盤水煮白菜,同一碗雞絲粥放到我面前,“快趁熱吃吧。”
我正鬧得有些餓,拿起碗筷就吃,邊吃還不忘邊反駁,“可我能吃能喝的,哪裡是厭食,我一定要同警察講清楚。”
“那還不是人家大夫治療的好……難道警察不會自己去看病歷嗎?”
我幾乎被一口粥噎死,搗前胸捶後背好不容易才將粥嚥下。
吳耽說的情況明明是假的,我卻無從反駁,這世界是怎麼了?我深感無力。
“怎麼還像以前一樣,見了吃的就沒命?”吳耽說著為我倒了杯水,他現在對我殷勤的很,只是不在愛情範圍內,體貼裡透著勢力。
“幫我同醫生說,我要出院。”丟下碗筷,我如是要求。
“不可能,除非高總同意,否則沒他的親筆簽字,醫院是不會放你出去的。”
“為什麼?”
“因為他是你的丈夫,是你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