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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二十一歲時,我赴山西公幹,憑著一柄快刀翻飛,擒住了太行山十八大盜。那一役使我名聲大振,回京師不久就被提升為捕頭。 是長安城最年輕的捕頭。 二十三歲,我在長安西市路見不平,拔刀又鬥敗了“六合劍”仇琅琊,那可是長安城最有名的劍客之一,但第二天我就丟了捕頭職位,淪為小捕快。 ——因為仇琅琊是德王府的教師爺。 沒有一個捕頭該去惹這樣的對頭。 ——有時候人跟人比的根本不是刀快劍快,而是別的。 花好長時間,我才醒悟這個道理。 又花了三年,我才重新做回捕頭。 這時候,我的刀已經很慢了,通常情況下,我都懶得拔刀。 是啊,做一個捕頭,需要拔刀的情形確實不多。你把臉一板,百姓客商小販通常怕你,地痞潑皮也得給你面子;捉拿小偷盜賊,督促手下的弟兄們去辦,就像上司督促我一樣。實在不行就懸賞,總有人為賞銀出賣同夥;至於有權有勢的傢伙,在他們面前更不能隨便拔刀。 所以,我變了。 我的口訣是一慢二看三放過——在能放過的時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愛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們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認識小金,我愈發覺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這人的性格。 立刀劉——什麼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潑風,就像他的人一樣。 我記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陽下,對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無賴。小金這個人,出刀根本不看對手,只一昧快攻,彷彿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裡也不痛快。 那幫傢伙當然不是小金對手,片刻後便大呼小金是“好漢”。 其實小金根本沒必要出手,他們雙方打完,我慢慢踱上,無賴中有人認出我是劉捕頭,頓時害怕得篩抖起來,要請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說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們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著刀,一言不發。我慢慢地看,決定把這些毛賊先放過。 有一回同事們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壯起膽問:“劉捕頭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稱?”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斷水——” 不錯,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斷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斷水之前,就得想清楚,這一刀果真能把水斷了? 退一萬步講,果真要斷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簡直不是斷,而是擋——落得慢了,姑且還能擋一擋。這刀法好無奈,可再退一萬步說,人生在世,不也是這般無奈嗎? 所以,慢刀如此。 我當然不會把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講出來。可同事又問了,涎著臉:“劉捕頭,你再給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稱,可好?”&nbsp&nbsp 。。

姓氏筆劃(3)

同事之間嘛,必要時得開開玩笑,於是我就開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盡!” 我記得他夕陽下那陣陣金光閃耀的刀風。 千金散盡,用來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盡還復來——招法中也隱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這點,才是我慧眼識貨的本事。 可惜,滿桌皆醉,沒有誰聽出我這兩句話的深意! ——有時候我一個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還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盡”厲害,還是我的“抽刀斷水”略勝一籌? ——沒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長他十歲,彼此又是兄弟,當時我想,我們不會拔刀相向,也就沒有機會比試一場,反正各人樂得其所吧。 咳,說遠了。說到底,我們兩個是連名字都不被人記住的捕頭,我們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還有更厲害的刀…… …… 不僅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萬把刀! 一門刀! 那時候,我已從京師調赴了小小的縣城,時間一晃,不知不覺已在小縣城裡幹了三年。 縣城很普通平凡,離京師也就幾百裡。 然而那境內藏著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劉,立刀劉,我姓氏裡流淌著刀的血液! 我渴望見識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過去,我才發現僅憑我一個人,根本見不著。 因為在對方核心的刀法外圍,還有許許多多的刀護衛著。與對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馬、屎坨子完全是窩囊廢。 好漢難擋眾拳,個人難敵江湖啊! 於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氣,不管是捕頭還是捕快都幹不長。我派人打聽,果然得知沒有我的庇護,小金在京師混不下去,淪為閒人。我便寫信去,請小金來幫我。 我告訴他,就像原來一樣,我做正捕頭,他做副捕頭。 因為,我們是兄弟! 小金來到縣城那天,滿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