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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可曾婚配?”

“我可以做二房的!”

“有空去我們府上坐坐吧……”

“當什麼店小二啊,我僱傭你做貼身侍從如何?”

“小哥……”

……

“呦,美人,往這邊看呀。”

夜劍離憤怒的回過頭,這個更過分了,竟然摸他的臉!

可是,這色迷迷的笑容,怎麼如此像小紀?

……就是小紀。

她嬌柔萬狀的撲到他身上,抻長了聲音嗲道:“親——愛——的——”

作者有話要說:滅哈哈哈,我復活了……靈感啊,淹死我吧……

不算新坑的新坑

於是應廣大人民群眾滴要求

在等待出版訊息,不能給大家看結局的時候

除了時不時的更新番外,再把以前寫過的短篇貼出來給大家看看

有的地方要修改下,不過很快的,滅哈哈

因為以前寫的,文筆有限,表pia我……

番外一

番外一:老張

睜開眼睛的時候,沒有太陽,天空是最初的灰藍色。

那是我第一次呼吸這世上的空氣。

我被丟在了狗窩裡,也許剛生下沒多久,直到現在我仍感謝那條狗,只是舔舔我就用身體為我阻擋了風寒,而不是把我當作送上門的肥肉。

其實後來我有很多次都這麼想,如果當初就被它一口咬死,也是極好的。

養狗的人家姓張,於是我便姓張,只是沒有名字,他們時常給我一些剩飯剩菜,我便和狗一起吃。雖然他們待我如同一條狗,但我仍是感激,給了我一個姓氏一個飯碗和一個安身之地,這對十歲的我來說,便是天下。

我很餓,總是跟狗一起出去覓食,徒手捉住敏捷的野兔已經難不倒我,直到有一天一個男人看見我,他的眼神像我一直害怕的一種動物,狼。

“你是天生的殺手。”他將我提起來,我嘴邊還殘留著野兔的鮮血:“孤獨,狠辣。”

從此,我穿上了黑色的衣服,再也無法脫下。

我見到許多十歲左右的孩子,他們或是天真純善,或是膽小木訥,但那些都無所謂,因為最終都會變得跟我一樣。訓練的過程艱苦且殘忍,並不比在狗窩好很多,為了一口飯總要打上幾回,能吃上一口飯便是生活的全部,我從不知道尊嚴與榮辱是什麼,它們在我心中還不如一塊乾硬的饅頭。

那時已經有一些歲數稍大的孩子,身形上佔了優勢,便搶去了全部的乾糧。我已經連續幾天餓得頭暈眼花,直到遇見他。

陽光從他身後射進我眼裡,像是刺目得要盲了眼,卻又忍不住想流淚。

他手中拿著一塊饅頭,掰了半塊,遞到我面前。我幾乎是餓虎般的撲上去,甚至沒有再看他一眼,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也從沒有跟他說過話,但我記得那隻拿著饅頭的手,帶著與我一樣不屬於這個年紀的蒼老與猙獰,在屍體中斜斜的伸了出來。

他或許是想要我拉他一把。

但我沒有,因為活下來的只能是一個人,所以我殺了奄奄一息的他。

那一刻,我終於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他的面容,平凡得很,可只一眼,卻再也忘不掉。

我從不知道我是這樣厲害的,殺人,殺人,還是殺人,除了殺人,我什麼都不會。

我開始威震天下,他們給我起了個名字叫張肅,於是我成為了江湖上令人聞風喪膽的肅殺。

金錢,女人,權利,我想要什麼便有什麼,可心中卻似有了個洞,那個洞越來越大,叫囂著幾乎吞噬了我的全身。

我想,也許生不如死,也許是想忘記,可卻再也抹不去那斜斜伸出的手,那曾經救了我的半塊饅頭,或者,他生命的最後一刻,眼裡湧起的無盡蒼涼。

終於我殺了那個狼一般的男人,殺光了整個組織,在我看來,他們活著跟我一樣,生不如死。或者,他們活著,就像是用無數個他的死亡所堆積的罪惡。

我愈發成了閻王的代名詞,開始有正義之士圍剿我,那是一種殘酷且有趣的遊戲。也許,只有這種死亡威脅所帶來的快感,與刀劍刺進身體時所濺出的灼熱,才能證明自己是活著的。

每一個人都怕我,很怕,我看到那可笑的所謂江湖前輩,在身後有一群高手的時候面對我仍然會發抖,他握著劍說,你該死。

我不會回答他什麼,與人交流太複雜而且虛假,我喜歡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