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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遠沒有成為過去。戰火紛飛、此起彼伏。各國為政治利益不惜生靈塗炭,和平盛世的意思,不是永遠沒有戰爭,而是戰爭的權利永遠被統治者掌控,在某一刻各方的利益達到某種平衡,故而有了片刻寧靜。”

“平民百姓想要平安度過一生是個奢望,幾乎是不可能的。”

“殺人不僅存在,而且在三分之二的國家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在這些國家,應判處死刑的犯罪行為卻在遞增。一方面政府強調*政治,實際上卻掌控生殺予奪的權利。只有不再殺人,人類才真正得以為人。

“你一定聽說過投擲刑,行刑的關鍵在於讓犯人從高處跌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便不能夠執行,例如沙漠裡……”

他停下,似乎思緒已透過回憶重回那過去的千山萬水。那片曾耗盡他生命希望的沙漠,是他生命中不可忽略的絕地,他一定內心深處對那段經歷深惡痛絕,又忍不住時常回想起它來為今後引以為戒。

“從一個地區到另一個地區,投擲刑的區別只在於犯人最後落在什麼地方,羅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臘則在落點上布一些稜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愛選擇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則是在水中豎起鐵鉤,再把人擲上去,最講排場的當數歐洲親教戰爭的地方,都崇尚讓士兵排起方陣,手執矛戟。然後把犯人帶到塔樓、城牆或是教堂頂上,喊著一、二、三扔下去。”

他是在給我高空墜落的死亡體驗做引經據典的總結?還是曾專攻刑史,展示他無與倫比的博學?

真是聳人聽聞,卻讓我淡了憤怒,轉來凝神而聽。

“二十世紀中葉,法軍和美軍又重新使投擲刑死灰復燃。在阿爾及利亞和越南,拒絕說出自己所掌握情報的戰俘,往往被從直升飛機裡踢出來,承接地點沒有古代那般考究,但投擲高度卻是古人做夢也想不到的。

“活埋一般用於大規模屠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近代的日軍侵華、南京大屠殺,古羅馬人處罰犯法的女人時,也多采取活埋。為了體面,女人是不會被吊死的,畢竟一個女人吊在半空中,在眾人的眼皮下甩來扭去,晃動著雙腿是極不合禮儀的事,所以必須活埋她。”

“古波斯人在活埋實施前,會將犯人從高處擲入一大堆刻意燒成的灰塵之中,灰燼進入犯人肺部所引起的窒息,遠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單純缺氧要可怕得多。”

“你不殺人,不代表別人不殺。我是壞人,可一個好人如何該判斷何時該殺人?殺的人對不對?”他沉暗的語調裡有一絲嘆息,“歷史和政治都是相當沉重的字眼,不用用個人的情感去承擔。而一個人只有足夠的強大,才能保護自己的親人和愛人不受傷害。”

“我不強大,但我依然不受傷害。”我冷冷地開口。心中預備了振振反駁之辭,‘我就是因為遇見你這麼狂妄的人,才會遇上殺機’,但終於沒有說出口。

“平安永遠是暫時的,勢力的爭鬥永遠存在,”他幽暗的眸中閃爍著意欲啟迪我般靜靜的光,“身為女人,更應該用公正的目光去看待歷史和政治,你有理由持你的陳觀舊念,那是在這次意外之後。但我希望,你能成熟起來,改變已成思維定勢的偏見……”

“抱著你的恐怖理論去死吧!”我的聲音突然現出嘶啞,明明是怒火沖天的情緒,脫口而出的卻是聲嘶力竭的脆弱不堪,只有不再神采奕奕的目光帶著堅決,“讓我走。”

“你可以走,但是在養好身子之後。”

“我要先回國了,”他站起身,目中無我,“明天早上你開始上課前,會有人送你回去。”

四十一 道德有罪4

他不再說什麼,我亦不再看他,直到他的身影飄至門口,門被輕輕關上。

我怔怔坐著,痴痴傻傻、靜靜呆呆,不知自己在等待什麼或下一步該做什麼。又覺渾身乏力。身上雖無外傷,但我感覺五臟六腑內傷不輕,總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痠痛,和我意見對立、立場爭執的那個男人消失了,我也用不著再硬挺強撐。

緩緩躺下閉目養神,什麼都不願去想,是因為疲憊到極點,已不願再耗一絲一毫的精力勞神。感受這刻難得的心靈平靜,我想,我需要很多時間去休息,去養精蓄銳。

直到窗外花園有人交談的聲音,我才緩緩起身,挪動腳步至窗前,打算看個究竟。

心中大驚,小雨已停,芳草萋萋、綠樹如蔭的前庭花園內,分散佈置了至少五六個保鏢。便裝西服裝束並不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