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天然神聖權威的考慮以及基於對子女在授權基礎上對家庭及產業的管理上的公平性責任擔當之需要,便在各得到授權之權力實施者互相之間相互制衡之外另行透過時間期限的設定來保證每一個子女都有公平權利得到相應授權並實施對權力的施展機會。這就意味著,一旦某個子女在被授權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其之能力得到證明而不能勝任的話,主人有權即時更換具備條件的子女,若其之不勝任表現在公然挑戰主人之天然權威並妄圖取而代之的話,主人有權根據規則的相應條款對挑戰者進行相適的懲罰。當然,主人會依據規則的設定尊重受懲罰子女懲罰範疇之外的基本權利,以便保證對自身天然神聖定位的尊重。同時,基於管理範圍的因素,主人在自身天然神聖權威不受挑戰的基礎上,會依據被授權子女的能力和忠誠度授予其相應可獨立實施的在管理範圍內有效的全權之權力並至此權力的期限終結之時自行終止。而且,每個子女在行使被授予之權力時,都必須得將行使此權力整個過程的各個細節明暢詳細的定期或隨時向主人做真實瞭然的彙報和說明並依據主人對其權力行使各方面能力和忠誠度的評價來對他對權力實施之表現進行相應調整以符合主人對他及他對權力實施的要求和滿意度。總之,每個職責擔當的子女獨立權力行使及相互制衡以保證整個家庭運作的良性穩定和發展之服務物件乃是主人,就此,他們(子女)的分裂與主人的統一在非對立性原則的基礎之上得到印證式的完美體現並依此體現以保證政治生活的穩定以及進步。我想,諸位已然明瞭,巨大產業之家庭指的便是我們的國家,而主人便是民眾,那規則則是以民眾之意志和意願為基礎所設立(以保證民眾天然神聖之權力不受侵犯)的憲法及相關法律,而子女則是經民眾授權而組建的治理國家的相關機構及體現權力表現凝聚力(責任擔當)的相關負責人,而民眾授權於相關機構及相關負責人的權力體現便是定期選舉。
當噩夢成為永恆的詛咒和夢魘時,我們所有的掙扎都會在達到自由之臨界前的那一瞬間因我們生命中迫於怯懦和脆弱壓力下勇氣的喪失而令的我們之前所有的努力功虧一簣;或者只因我們已然對詛咒和夢魘熟悉而對黑暗產生了嚴重的依戀進而認知顛倒並恐於對真實安全之光明的嚮往和迴歸;或者我們的世界已然非是唯相的祖傳世界,而是一個全然與祖傳世界相反秩序的世界,同時,我們精神和靈魂中所遺留之祖傳世界的人性記憶只是在這顛倒的世界中做本能的最後的頑強抵抗以緩解我們之人性記憶消亡的速度。難道我們所生存的每一環境都只是時間的某種存在形式,而非空間的存在形式:空間只是一個假象,一切的本質只不過是時間罷了。我惶恐的左顧右盼,一切感知中的*幻體正在要將我撕裂:空間在時間上隱現,時間在空間上高空彈跳,時空在我們的世界裡巡逡…停!
作者題外話:——讓我們向在法西斯大屠殺中罹難的《榕樹下》默哀!作者謹以作品《邊緣空間》獻給《榕樹下》,願《榕樹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將已有作品單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簡)版、英文版、日文版、韓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萊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語國之有實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於作者之作品在母國的出版者,請相關負責人直抵杭州與作者面商出版事宜 。 想看書來
《彩虹》之【論國家】
無民眾則無國家,此乃不容質疑的永恆真理:作為唯相之主客體於一體的民眾,她本身就充分證明了唯相之法神相互印證的契融性,同時她是靈魂財富的擁有者,進而證明她是造化法則和唯相法則的完美結合者,在加之她是我們的政治信仰等等,所以,當民眾以集合的形式生存在可充分發揮她之(再)印證能力和能量的生存之地及生存之地的擴充套件區中時,國家便然成型。基於民眾的自由性和生存之地的非自由性此一非對立性原則的契融性,我們確認,無民眾則無國家。此證。
此章雖命名為國家之論,但我並不打算在此向大家闡釋國家的起源,國家的定義,國家的內涵和外延等等學術性的論證。我在此章所關注的乃是基於非對立性原則基礎之上的國家統一和分裂之問題以及相關內容的分析和作用之論證。在此論證開始之前,我想我有必要先為諸位解釋下一直以來本文中所使用的有關民眾及延伸詞語的相互關係,以便從本章開始直至後續大部分內容所涉及之有關民眾及相關延伸詞語在文字中所要表達含義之作用。本文中常用之有關民眾的詞語乃是:民眾、民眾個體、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