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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大,忍不住怒從心頭起,恨向膽邊生,新帳舊賬一起算:

“你要是不想過了,就早說,我們立刻去民政局領證離婚,到時候,你是去找你那小妖精似的秘書也好,重新開個什麼狗屁的外貿公司也罷,我絕對不攔你!!!”

或許是被叨擾了球賽,亦或是再也無法忍受日復一日的喋喋不休,沒完沒了,丁大慶也火了,他騰地站起身,衝到了房門口:“有完沒完,有完沒完!就為了過去那麼點陳年破事,嘮叨了多少年了,離就離,誰怕誰啊,這年頭誰離開誰不能活啦!”

似乎從幼時起,父母激烈的戰火就一直在熊熊燃燒著,他們彷彿有千年的積怨,哪怕百爪千撓,互相撕咬到對方遍體鱗傷也不能解恨,而他註定只能是這場戰爭的旁觀者,因為任何安撫的語言和行為都毫無用處,除了火上澆油。

丁默遠不知道如果他和沐華互換一下出身家庭,結果會是怎樣?是在沉默中爆發呢?還是在沉默中更加沉默?瑣碎和平庸是比痛苦本身更痛苦的東西,青春所擁有豔麗的鋒芒和相愛時的激情都會在這永無止境的抱怨和雞皮蒜皮中消耗殆盡。

在父母越來越高分貝的爭吵聲中,丁默遠悄悄的轉身走向玄關,重新換上鞋,走出家門。

如果萬景豪庭是他今晚註定的歸宿的話,丁默遠希望自己能夠在醉得忘乎所以之後,倒在冷冰冰的床上酣睡一場,於是他重新發動車子,停在了離家不遠的酒吧門口。

這就是傳說中丁太太以為和丁先生初遇的地方。

烏煙瘴氣、光怪陸離的地下酒吧就像是可以包容一切孤獨、荒誕和淒涼的地方,它甚至讓你產生了一種錯覺,任何幸福都是俗不可耐的,瞬間即逝的幻想,如果沒什麼傷心事或者奇遇的話,不如不要進去,趁早打道回府,看著無聊的電視劇打打瞌睡混過一晚。

丁太太以為第一次遇到丁先生的酒吧,其實是被丁先生定義為重逢的地點。

那個晚上,下班回家的丁默遠也是因為不堪忍受父母升級版的爭吵,第一次光臨了這個酒吧。或許是失望引發了自暴自棄,或許是想為自己循規蹈矩的人生注入一些瘋狂的色彩,丁默遠平生第一次在吧檯前點了杯——雞尾果汁。那時的他很少沾染酒或酒精類飲品,因為討厭一切會讓自己頭腦不清不楚的東西,直到——遇見了沐華,這個與眾不同的女人。

最初丁默遠並未認出她來,因為燈光太過昏暗,實在無法將那個漂亮到不食人間煙火的豪門千金和眼前這個畫得跟地府女鬼似的夜店女聯絡到一起。耳邊突然炸開的大笑聲讓他嚇了一跳,丁默遠這才猛地回過頭,和對方四目相對,雖然那眼圈畫得譬美熊貓,青紫色嘴唇好似中風前兆,還有那不知墊了多厚xiong墊的挺拔雙峰,他還是將她認了出來,因為在所有一切的矯飾之下,那雙瀲灩的漆眸是她唯一無法隱藏的光彩。

一瞬間,丁默遠幾乎說不出話來,他以為時間會讓他把她忘了,沒想到,這具有無比衝擊力的映像再次捲土重來,他的心剎那間彷彿停止了跳動。

“再來……一杯。”

“先生,你喝的有點多了。”酒保提醒道。

“不醉不歸。”丁默遠舉杯一飲而盡。

第49章

“我要一個我們的孩子;我……還要你的全部。”

沐華被壓在萬景豪庭二樓那張冰冷冷的kingsize床上;丁默遠逼近了她的臉,近的無法再近的距離讓沐華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他那幽深到彷彿能吸進一切靈魂的雙眸和薄薄的雙唇越發清晰……

沐華被自己的叫聲驚醒;臥室裡四下無人。不知何時,丁默遠居然闖進了她的夢中,將昨天沒做完的事從頭到尾都做了一遍;太過清晰的場景;太過詳盡的過程;彷彿身臨其境。

不、不,我才不會想他呢,夢都是反的,都是讓那個該死的沙漏給嚇的!自從回國以來;一件事接著一件事,樁樁件件,撲簌迷離,愛恨交織,她覺得已經好久沒有梳理過自己的心思,獨自思考一些事了。

沐華伸了個大大的懶腰,目光定格在她和安城兩個人的自拍照上,開著櫻花的枝椏隱隱從兩人肩膀的縫隙透了出來,青春的笑臉,又傻又土的圓領校服,美好的時光彷彿就在昨日,眼前卻是青春和安城都已漸漸離她遠去的事實……

再也回不到從前了!沐華目光迷離,透過照片,憶起了許多年前的往事……

沐山帶著她住進了方家,大著肚子的繼母方潔待她像親生女兒一樣,給她買來好多漂亮的衣服和洋娃娃,甚至每天親自下廚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