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
“你們中國人很善於幻想。不過,你想讓我為你做些什麼?”
“我給美國總統寄去了5萬冊《雷鋒日記》,是英文版的,請他把這本書傳送給政府官員。您把這件事通知他本人,請白宮辦公廳發個通知,闡述一下學習雷鋒的重要意義。”
“這本書是中國的《聖經》嗎?”
“不是,他是一個普通戰士寫的日記,這位戰士是個英雄,他的思想很崇高,很值得美國人學習。”
“先生,你的話我聽不懂,我們美國人有自己的選擇,不需要誰來告訴我們學什麼。”
“您不代表美國,我相信美國總統會支援我的。”
“那你就直接寫信給總統本人,我不會為你做任何事。順便說一句,你隨便打攪別人的午餐是很不禮貌的。”他喝乾自己的啤酒起身走了。
我後悔沒給他帶一本《雷鋒日記》,他如果看了這本日記,他就不會起身走掉。用不了多久,當學雷鋒運動在美國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時,他會為今天的行為後悔的。
“再見,史密斯先生!”我對他的背影大聲喊道。
我的聲音很響,惹得周圍進餐的老外都停下刀叉把吃驚的目光投了過來。史密斯先生彷彿沒有聽見,徑直走了。
美國人不懂禮貌,起碼史密斯先生是這樣的人。
錯亂 二十五(1)
姐姐提出一個我不得不接受的建議,她建議我將快餐公司的法人代表換成她的名字。她的理由是,我去美國宣傳推廣雷鋒精神,肯定不是十天半個月就能回來的,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歷史使命,何時完成和勝利歸來都是個未知數,但是,工商、稅務和其他的有關部門需要經常找法人代表。我在美國不可能隨時聽候傳喚,為了保住公司,法人代表只能換一個能夠常駐公司的人,這個人的最佳人選無疑是我的姐姐。
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