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過如此親密的接觸,心中慌亂,片刻也不敢猶豫,咬緊箭桿猛地用力一拔,終於將那枚斷箭拔了出來。同時一股鮮血隨之噴出,濺了她一頭一臉。
她顧不上理會,先替那人止血上藥包紮妥當後,這才到衛生間去清洗。想到時下天氣炎熱,又拿出幾粒消炎藥去喂那人,以免他傷口會發炎。怎奈那人牙關緊咬,撬不開嘴。她只得將膠囊旋開,把藥粉和在水裡,找了一隻小勺,一點一點地灌進去。
一切收拾妥當後,天也差不多亮了,陳晴回房補了兩個小時回籠覺,起來再看那人時,他還在發燒,不過沒那麼燙手了,呼吸也平緩了許多,當是藥物發揮了作用。心想:抗生素用在古早人身上還真是立竿見影!
看那人沉睡的樣子,也不知道何時才會醒,總不成就這樣守著吧?今天上午有場招聘會,有不少她心水的公司和職位,她早就準備好了要去的。
可是,就這麼走多少又有些不放心,陳晴想了想,去寫了張字條:這是我家,走時請把門關好!還有,別動我的東西,謝謝!”
為了防止那人看不懂,她特意用了繁體。只是這字條放在哪裡比較好呢?
放地上吧?不夠醒目,怕他發現不了;直接貼他額頭上吧?醒目是醒目了,好象不夠禮貌……對了,放他手裡。
陳晴拿起那人左手,卻發現他的手緊攥成拳,像是握著什麼東西,她試著地掰了一下,竟然掰不開。
樹妖的力氣可不是一般常人能比的,竟然掰不開他手。陳晴不由嘟囔了句:“什麼東西這麼寶貝?”看看時間差不多了,於是把字條塞進他另一隻手裡,帶上簡歷便出了門。
冥風站在高處,俯視著身下繁華的都市,眉頭皺得死緊。
這女人為什麼會喜歡這種地方?人多得像螞蟻,空氣渾濁得令人窒息。
果真千年清修,不抵一朝凡俗的誘惑?
他看了看手腕上那串缺了一顆黑色玉珠,很慶幸自己當年多了個心眼。當初他給陳晴的那枚珠子並非辰汐留下的,而是冥風自己修為所化。
冥王也有一串象徵全身修為的珠玉,只是他平日裡不需如辰汐那樣事必躬親,時時動用法力,因此從未召出示人。
之所以以假換真,是因他料得到陳晴一定會把那顆珠子當命一樣珍藏攜帶。所以,雖然近兩千年過去,他對她的蹤跡卻瞭如指掌。憑著對自身靈力的感應,不論她走到海角天邊,冥風也能在第一時間毫不費力地找到她。
現在,他跟著感應尋到了這裡。她,一定就在這座城市。正想著,忽察覺身後氣流有異,是靈脩回來了。
“我要的人呢?”
“馬上到!”靈脩一臉順利完成任務的興奮表情。
冥風點了點頭:“好,你可以先回去了!”
靈脩立即哭喪了臉:“王,你答應給我半天假的……”
“哦,今天不行,下次吧!現在你得馬上回去候著,天帝使者一到,馬上通知我!”冥風揚起一枚腰牌丟給他。
靈脩接過一看,激動得差點跳起來。下等鬼差腰牌,進出冥界的通行證。這玩意雖然只配給身份極低的鬼差,卻需冥王親批,任何其他人無權發放。靈脩在冥界地位雖高,卻也無法弄到。有了它,任何時候都可以自由地出入陰陽兩界,去看他的月娘了!
“王,您真是太太太大方了……”靈脩高興得語無倫次,正想極力讚美冥風一番以表達自己的感激,忽然眼睛一眯,手指向遠方,“王,您要的人來了!”
飛馳的汽車被他施了法術,看起來慢得如同靜止一般。透過車窗,只見後排的座位上,一男子頭枕在靠墊上假寐,如雕琢般的五官,稜角分明,清逸冷俊,再加上那副生人勿近的氣場,與冥風足足有九成相似。若不是他身上衣著有異,冥風簡直以為看見的是自己。
這具替身堪稱完美!
冥風滿意地拍了拍靈脩的肩膀:“誰說我冥府辦事效率不行?那是他們沒見識過靈脩大人!”
“咳咳,王,您謬讚了,屬下不敢當……”咦,王到哪裡去了?
車裡的男人忽覺一股森森的涼意從頭頂自脊背猛地貫穿全身,不由激靈靈打個冷戰,隨即睜開了眼。
前座的女子聽到了聲響,回頭問道:“陳總,您醒了?”
陳總?冥風不動聲色地點了點頭,搜尋了下頭腦中的資訊,大致瞭解起這具身體主人的生平——
姓名:陳一冰,年齡……唔,不感興趣,略過;身份:XXXX公司老大……不感興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