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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給哥哥,他已經……我那次對他唱,曲詞還沒寫完,現在完成了,他——”

遊白雲和阿珍都有些黯然。

“下個星期,我的演唱會,記得請方姊來:阿KAM語得深長的說,“她一直都很不開心。”

遊白雲和阿珍都點頭:“我會的了。”

“剛才的成語我念錯了,”阿KAM又諧謔的說:“應該是:朋友妻,咪走雞才對!”遊白雲又佯作要揍他。

二、MR。COOL

演唱會在八時卅分開始,聽眾已來得六七八八了,燈光也開始暗淡了下來,琴師樂隊已分別就席。

遊白雲和方心如坐在嘉賓席上。

方心如顯得非常沉默、素靜。

遊白雲拼命逗她開心,“我覺得阿珍唱歌,首首都好聽,又是首首都是唱給我聽。”

方心如東張西望,似有些不安。

“你把一隻微型電子追蹤器放在阿COoL的傘骨裡,是不是?”方心如忽然問。

遊白雲呆了一呆:“是。”

方心如拿出一塊像電子遊戲機似的小盒,只見上面有熒光閃動。

“他來了——!”遊白雲失聲道。

可是,會場已暗了下來,演唱會己然開始。

在一百五十元票價的中距離席位上,有一個觀眾,身著黑色西裝,拿黑色雨傘,戴黑眼鏡,傘頭正向著演唱臺。

他的眼貼近傘頭。

原來傘裡藏有一支長槍。

長槍上裝有紅外線。

他瞄準場上的人。

那人當然就是阿KAM。

他正在唱那道《太息》,已唱到末段:

分手時才知道原來雨

是要掩飾我臉上的淚

如果明白初戀是幸福

也定了解失戀的受傷

觀眾掌聲如雷動。

MR。coOL想在掌聲中扣動扳機。

可是他的後頸凍颯諷的貼了一物,有人在他耳畔低聲說:“收掉你的傘。”

MR。COOL知道落在人手,只好收傘。

後面的人又命他:“退掉子彈。”

MR。COOL依言照做。

他已聽出後面的人是誰。

“方姊?”他問。

“別聲張;”方心如下令:“跟我出去。”

場中,阿kAM正鄭重介紹上次未讓她盡情唱完的新秀歌星方巧爭的出場。

觀眾熱烈鼓掌。

方心如把阿COOL“押”了出去。

到了體育館外面海皮的荒草地,猶聽見演唱會里,傳來阿珍和阿KAM的歌聲。

遊白雲也悄悄的跟了出來,一聽,心中一支:是那首《吞火情懷》。

遊白雲沒有在館裡親眼看見阿珍的演出,覺得很遺憾,但他又擔心方心如的安危,所以還是跟了出來。

方心如放下手中的事物,阿COOL緩緩回身,才知道那是一支唇膏。

唇膏外殼冰冷,他以為是刀鋒。

他這才知道,方心如根本無意要殺他。

“收手吧,”方心如勸他,”到了這個地步,你還不收手!?”

“我為什麼要收手?”阿COOL態度強硬。

“不收手對你有什麼好處?”方心如反問:“李大鱷都已經死了,張大哥也……”

“不是他,我們還在一起,好好的!”阿COOL狠狠地道,“你們說解散就解散,只剩下我一個人,就是不改邪歸正,你們又能怎樣?是你們先遺棄我的。這次,你們又把我的組織毀碎了,我恨他,我恨你們!”

“算了吧,”方心如歉道,”阿浩,我不想殺你。”

“可是我要殺你!”

阿浩衝向方心如。

兩人展開一場動魄驚心的惡鬥。

阿浩是動魄。

因為方心如借力打力,以柔制剛,把他三魂摔去了七魄。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