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哥哥,他已經……我那次對他唱,曲詞還沒寫完,現在完成了,他——”
遊白雲和阿珍都有些黯然。
“下個星期,我的演唱會,記得請方姊來:阿KAM語得深長的說,“她一直都很不開心。”
遊白雲和阿珍都點頭:“我會的了。”
“剛才的成語我念錯了,”阿KAM又諧謔的說:“應該是:朋友妻,咪走雞才對!”遊白雲又佯作要揍他。
二、MR。COOL
演唱會在八時卅分開始,聽眾已來得六七八八了,燈光也開始暗淡了下來,琴師樂隊已分別就席。
遊白雲和方心如坐在嘉賓席上。
方心如顯得非常沉默、素靜。
遊白雲拼命逗她開心,“我覺得阿珍唱歌,首首都好聽,又是首首都是唱給我聽。”
方心如東張西望,似有些不安。
“你把一隻微型電子追蹤器放在阿COoL的傘骨裡,是不是?”方心如忽然問。
遊白雲呆了一呆:“是。”
方心如拿出一塊像電子遊戲機似的小盒,只見上面有熒光閃動。
“他來了——!”遊白雲失聲道。
可是,會場已暗了下來,演唱會己然開始。
在一百五十元票價的中距離席位上,有一個觀眾,身著黑色西裝,拿黑色雨傘,戴黑眼鏡,傘頭正向著演唱臺。
他的眼貼近傘頭。
原來傘裡藏有一支長槍。
長槍上裝有紅外線。
他瞄準場上的人。
那人當然就是阿KAM。
他正在唱那道《太息》,已唱到末段:
分手時才知道原來雨
是要掩飾我臉上的淚
如果明白初戀是幸福
也定了解失戀的受傷
觀眾掌聲如雷動。
MR。coOL想在掌聲中扣動扳機。
可是他的後頸凍颯諷的貼了一物,有人在他耳畔低聲說:“收掉你的傘。”
MR。COOL知道落在人手,只好收傘。
後面的人又命他:“退掉子彈。”
MR。COOL依言照做。
他已聽出後面的人是誰。
“方姊?”他問。
“別聲張;”方心如下令:“跟我出去。”
場中,阿kAM正鄭重介紹上次未讓她盡情唱完的新秀歌星方巧爭的出場。
觀眾熱烈鼓掌。
方心如把阿COOL“押”了出去。
到了體育館外面海皮的荒草地,猶聽見演唱會里,傳來阿珍和阿KAM的歌聲。
遊白雲也悄悄的跟了出來,一聽,心中一支:是那首《吞火情懷》。
遊白雲沒有在館裡親眼看見阿珍的演出,覺得很遺憾,但他又擔心方心如的安危,所以還是跟了出來。
方心如放下手中的事物,阿COOL緩緩回身,才知道那是一支唇膏。
唇膏外殼冰冷,他以為是刀鋒。
他這才知道,方心如根本無意要殺他。
“收手吧,”方心如勸他,”到了這個地步,你還不收手!?”
“我為什麼要收手?”阿COOL態度強硬。
“不收手對你有什麼好處?”方心如反問:“李大鱷都已經死了,張大哥也……”
“不是他,我們還在一起,好好的!”阿COOL狠狠地道,“你們說解散就解散,只剩下我一個人,就是不改邪歸正,你們又能怎樣?是你們先遺棄我的。這次,你們又把我的組織毀碎了,我恨他,我恨你們!”
“算了吧,”方心如歉道,”阿浩,我不想殺你。”
“可是我要殺你!”
阿浩衝向方心如。
兩人展開一場動魄驚心的惡鬥。
阿浩是動魄。
因為方心如借力打力,以柔制剛,把他三魂摔去了七魄。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