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失信,三十萬的現金已經轉劃到了我的賬上。
我取出現金剛準要走,轉頭看到一個NPC管事,正撥弄著算盤珠子清算賬目。我一時興起,隨口問了句:“這位老錢,我想問一下這錢莊可不可以轉賣經營權啊?”(PS:想錢想瘋了啊?連錢莊你都想買!)
那NPC管事斜著眼,好像觀賞珍稀動物一樣,將我從頭到腳看了好幾遍,不陰不陽地冒出一句:“錢莊是皇家開的,你要想買,問當今聖上去!”
靠!國營企業了不起啊?
不過想想也是,要是連銀行都能把經營權轉讓給私人,那華夏公司還真的就別想繼續開下去了。掌握貨幣是一個國家的根本,遊戲裡當然也是如此。
從錢莊裡出來,我直奔了天一典當行。往櫃檯前一站,拍了拍咱鼓鼓的腰包,得意地說道:“李老闆,你要的錢我給你帶來了,時間應該還不算晚吧。”
“你……你真的在半個時辰里弄到了二十萬兩黃金?”李老頭揉了揉那雙老花眼,目瞪口呆地看著我。
“是啊,不然你以為我憑什麼答應你那兩個條件。”我把頭一扭,沒好氣地說道。
“好……好……”李老頭偷雞不成蝕把米,顫微微地回過頭,看了看自己的兒子,不得不點頭說道:“老夫的確沒有看走眼,道長果然是高人中的高人。既然真金白銀擺在我的面前,我也不能食言而肥,請跟我到後堂簽訂字據吧。”
還簽字據?要不要壓手印劃押啊,怎麼搞得跟賣身契似的。
第二部 東發風雲 第四十章 火雲觀
不過到了後堂,當我用毛筆將“百鬼夜叉”四個字寫到那張文書上的時候,揹包裡的錢一下少了二十萬,而系統也同時給我發來資訊,通知我取得天一典當行的經營權,成為大掌櫃。
唉,大掌櫃畢竟不是大東家,經營權是有了,但是卻不代表這間當鋪就是我的。只不過我可以透過這個經營權,僱傭NPC,改建典當行格局,修改物品陳列,擬定最低價格,決定各種物品的手續費高低;還有就是可以透過李水生,直接購買物品銷售物品。每個月我可以從當鋪的純利潤中提取10%的紅利,也可以將這筆紅利用於擴建當鋪規模,或者另外增加投資。
權力雖然有用,但卻不是萬能的。手續費定高了,玩家自然寧可擺攤也不會把東西賣到這裡,手續費定低了,我沒得賺,反而讓很多專喜歡投機的玩家鑽了空子。不過還好,系統也不是完全撒手不管,咱手裡至少還有一個李老頭是可以提供意見的。如果我不想管理,可以將選項改為自主經營,我只要坐著吃利息就成。
不過既然花了整整二十萬人民幣買下了這間當鋪的經營權,我當然不會就只是為了坐著吃利息,所謂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嘛。
店鋪上依舊是李二跟李小,還有李水生在那裡撐場面,只不過我另外僱傭了十名50級的NPC守衛,省得再鬧出什麼被偷的事件來,貨架上的貨物以及各類物品的手續費我也做了相應地調整。
首先,我將代售的手續費降底到了1%。這樣玩家只要是不想浪費時間,大多願意把東西放到這裡來賣。
其次,我又將裝備購買所需的手續費提高到了5%,也就是說買一百塊錢的東西。實際上要付一百零五塊。這樣做地目的當然是先大量存積貨物,我才可以從中操控,平衡物價。
第三,我將身上剩下的十萬兩黃金一併交給了李水生,並給從以往的材料價目標上劃出一條線,凡是低於這個價格的材料,全部立刻收購,然後再以統一價格上架。
第四,集中所有法器以上的裝備,分門別類地擺放上架;如果遇到靈器以上裝備。則需舉辦一次大型拍賣會,發出系統公告,把東西的價格炒上去。
第五。凡未鑑定的裝備,只要不是貴得離譜,一律直接零手續費收購,等我鑑定之後再行定價。
做完這些,我覺得自己好像突然之間老了幾歲的樣子。看起來以前咱還真是甩手慣了。不知道芸芸在西邊替咱打理惡魔之家,有沒有累著。
除了我交待下來的這五點,當鋪其它一切按照原來地經營模式正常進行。至於教李水生天眼術嘛。嘿嘿,大不了以後咱在鑑定裝備的時候讓他在旁邊跟著看看,我再把袁老爺子對咱說的話原封不動地給他講一遍就OK了。
不知道等我地天眼術練到一定水平之後,有沒有可能請得動袁老爺子來咱的當鋪當家坐陣呢。
能不能賺錢,還要看咱的運氣了。不過白白付了三十萬現金,咱到是有個現成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