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足跡。然而令梅斯泰爾震驚和頗感興趣的卻是另一個發現:一個人類赤足者的一串腳印橫貫穿山甲足跡中,這人類赤足者的腳印與古猿足跡有很大區別,而與現代人的足跡更為接近。這一發現給梅斯泰爾的第一印象是:一隻穿山甲從這裡路過,後面有一個狩獵者在追蹤它。對赤足者留下人的腳印,迄今仍保留著當時的某些特點:腳印深深地留在泥地裡,腳趾比腳跟陷得更深些,腳趾間突出來的泥清晰可見。隨後,對這個人的腳印進行了放射性碳14鑑定,它的年齡果然是1。5億年。
從人類進化的時間表上看,南方古猿開始被科學家認定可以算作“人”了,至今最多不過400萬年,發現地猿和“千禧人”後,又將“人類史”伸延到600萬年。在“人類”形成25倍的時間之前,連猿類尚未形成出現時,又是什麼動物進化成的“人”在追趕穿山甲呢?難道另外還有長著人足能直立奔跑的其它動物嗎?事實就擺在眼前,到底是誰錯了呢?如果說只有猴變人才是真正的“科學”,讓我們本著事事不過三的態度就再舉個例項吧。
8。2億年前的鞋印化石
1922年,美國地質學家約翰·雷德在內華達州考察時,發現一塊岩石上印有半個鞋印,準確地說是一隻鞋的後半部分。鞋底在岩石上清晰可見,甚至鞋中的縫線印也十分清楚,這是什麼人留下的呢?
約翰·雷德將這塊化石帶回紐約,邀請哥倫比亞大學和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三名教授共同進行分析,專家們一致認為化石源於三疊紀時期,距今大約在2。13億到2。48億年之間。由於受到“猿…人進化論”的束縛,大家只能認為“這是一種最不可思議的鞋樣”。
但科學界拒絕承認這一人工製品的化石,甚至說是“大自然的一個畸形產物”。因此,這一偉大的發現沒有一本出版物再提及它,也沒有一個正規的科學研討會討論這一現象。可見達爾文學說的頑固性。
我們是否也可以說“猿…人進化論”是自然科學中的一個畸形產物呢?
9。2。5億年前的人類足跡
1938年,美國肯塔基州貝里大學地質權威伯爾·伯拉夫斯教授宣稱:在肯塔基州卡斯特爾沙岩上發現了一串距今2。5億年前的人類足跡化石。他非常謹慎地說“這些腳印是某種兩腿可以直立行走、有著和人類一樣的腳的生物在卡斯特爾的沙灘上行走時留下的”。
在中國雲南省富源縣三疊紀岩石面上也發現有四個人的足跡,經考證,這些腳印也是近2。5億年前留下的。
按著“猿…人進化論”說法,2。5億年前不用說人類,就是人類的老祖宗猿猴尚未誕生,怎麼可能有長著人足並能直立行走的生物呢?
事實是無情的。它的存在不會依附什麼“科學”權威的說法。
10。5億年前的涼鞋印
1968年6月1日,美國地質學家梅斯特同妻子、兩個女兒及朋友到猶他州得爾塔西的“羚羊噴泉”度假時,發現了一些三葉蟲化石,當梅斯特敲開化石時不由大吃一驚,他發現岩石斷面中央竟然有一個人的腳印!這個腳印並非赤足,而是穿著涼鞋踩著三葉蟲的鞋印。
1988年8月,猶他大學地質學教授柯克在接受採訪時承認,鹽湖公立學校的一位教育學家位元先生也曾在同一地區發現過兩個踩著三葉蟲的涼鞋印。柯克說:“這些標本是那麼明確,令人無法懷疑,這實在是對傳統地質學(不如說是對傳統的猿…人進化論)的嚴重挑戰。”
歷史學家告訴我們,穿涼鞋是近5000年才開始的,可三葉蟲是5億年前的低等生物,怎麼在5億年前就有了穿涼鞋的人呢?5000年和5億年相差10萬倍。科學講究的是一絲不苟,能做出誤差10萬倍的“猿…人進化論”還能算“科學”嗎?
或許有人會反過來質問筆者:既然講了那麼多的考古發現可以否定猿…人進化論,為什麼在美國近年還有38位諾貝爾獎得主支援進化論呢?問得好!敢於提問題的人都是肯動腦子的人,那我就告訴你,諾貝爾獎得主只能證明他在某方面成績突出或做過貢獻,並不代表他是所有領域的權威。正如中國人熟悉的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博士就曾是諾貝爾獎獲得者,但你要向他請教關於女人生孩子的程式,他或許不如一個鄉村衛生院的婦產科護士回答的專業一樣。因此我們不但要看到38位諾貝爾獎得主的態度,也要注意到美國還有600多位科學家反對“猿…人進化論”。難道600多位科學家都錯了嗎?(後文另有專項探討這一問題)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