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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一,晉國滅掉了虢國。虢公醜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紮,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晉軍抓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並把虞國的貢物歸於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併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於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於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捨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對於重視民心和道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於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定取捨的。

如此說來,對於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態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於農夫的心腸,去對待兇狠的毒蛇。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紂為虐而導致的。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著羊皮的狼矇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諫,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執迷